您好,亲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现羁押在北京朝阳区看守所。 男性,年龄63岁,患有间歇性精神分裂症和抑郁症十多年,精神时好时坏,长期靠药维持。事故发生原因,和村里邻居外出工地务工,下班之后老板接其和工友下班,司机开车路途说亲人干活慢干活笨等话语,刺激到亲人,亲人在车上打了司机,并因此造成三辆车追尾,交警判亲人为事故全责,亲人控制不了情绪,下车要跳河,还有撞车自杀等失控行为。除了司机轻伤外,未有人员受伤。我想问下,司法鉴定亲人为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这种情况大约判刑多久?获取司机谅解会不会减刑?
人
同省律师
同城律师
专长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