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施工人违约时,发包人选择继续履行合同的,可以先和施工人协商,要求施工人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如支付违约金等,并赔偿相应的损失。若协商不成的,发包人可以委托建筑工程律师到法院起诉追偿,同时要求施工人继续履行合同。
2、施工人违约时,建筑工程合同对违约责任没有明确约定,发包人可以依法向施工人索偿,要求施工人赔偿相应的损失。如施工人已完成建筑建筑质量不合格的,根据合同法规定,发包人可要求施工人在合理期限内无偿修理或者返工、改建。若经过修理或者返工、改建后,造成逾期交付的,施工人仍然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3、施工人严重违约,发包人也可以依法解除建筑工程合同,要求施工方承担相应违约责任,赔偿损失。在协商不成时,发包人可以委托建筑工程律师到法院进行诉讼追偿。
如果约定了违约金,且在违约责任发生后,约定数额未高出实际损失的30%,则约定违约款有效,若约定违约金数额小于实际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提高违约责任金;如果合同中未约定违约金额的,则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履行情况,双方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并作出协商,协商不成则由法院裁决。
1、施工人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工期对每一个建筑工程而言,都是非常重要的,施工人因消极怠工等原因逾期交付工程的,构成违约,就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施工人偷工减料导致工程质量不达标,也是常见为违约情形。
3、由于施工人原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如施工人承揽了其它更好的建筑工程,或认为建筑工程亏本而拒绝履行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