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所谓的“荷斯坦a计划”,名噪一时的蒙京华公司向社会公众非法吸收资金2.9亿元,涉及人员达2900余人。历经两审之后,今天上午,此案在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除了一名被告人被依法减轻处罚外,另外25名被告人均被依法维持原判。其中,主犯陈连君维持了一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认定,判处有期徒刑9年,处罚金50万。
根据一审法院查明的事实,2005年7月至2008年12月间,陈连君伙同颜洁先后成立了北京蒙京华投资有限公司及技术分公司、西城分公司、北京绿海农业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北京日升德龙奶牛养殖有限公司等系列公司。随后,陈连君与游兴军策划了所谓的理财产品——“荷斯坦a计划”,即以蒙京华公司为销售主体,以每单位人民币2.5万元的价格向社会公众出售奶牛,购牛客户与绿海农业公司签订买卖合同、与日升德龙公司签订奶牛养殖租赁合同,回租期2至5年,租金为每年1600元至3000元,同时承诺租赁期满后以购牛客户本金价格回购奶牛,由蒙京华公司向购牛客户出具交款凭证及承诺承担连带责任的保函。
此后,陈连君、游兴军指使22名被告人按“荷斯坦a计划”向社会公众非法吸收资金2.9亿余元,涉及人数2900余人。
此外,陈连君还伙同他人以收取加盟费、经营管理费的名义非法吸收40余人的资金共计人民币200余万元。
今年1月,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认定,陈连君等26人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分别判处其有期徒刑9年至2年3个月或免予刑事处罚,并处相应罚金。宣判后,陈连君等19名被告人不服,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了上诉。
北京市高级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原判认定陈连君等26名被告人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及适用法律正确,审判程序合法。鉴于其中一名被告人的亲属在二审期间主动帮助退缴赃款,又系从犯,依法在原判从轻处罚的基础上,再予减轻处罚。对陈连君等25名被告人维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