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公安民警职业道德建设,提高广大民警的职业素质,公安部近日修订印发了《公安机关民警察职业道德规范》。
据介绍,重新修订的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业道德规范》内容由原有的8条扩充到了10条,包含了警察这个职业所应具备的政治要求、职业品质、纪律作风三大方面。对此,公安部有关方面负责人表示,修订印发《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业道德规范》,是公安机关深入贯彻胡锦涛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的重要举措,是进一步加强公安队伍建设、积极应对公安工作新发展新挑战的务实之举,既继承和发扬了公安机关优良传统,又彰显了鲜明的时代特色。
公安部历来高度重视人民警察职业道德建设。早在上世纪50年代,就制定了《公安人员八大纪律十项注意》;1994年1月,又正式印发了《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业道德规范》。此次印发的《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业道德规范》是对1994年版的修订与完善。
公安部要求,各地公安机关要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全体民警认真学习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业道德规范》,并把学习实施规范同当前正在开展的“发扬传统、坚定信念、坚持执法为民、树立良好警风”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紧密结合起来,永葆公安队伍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本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