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内,原揭阳市委书记陈弘平、揭阳市副市长郑松标皆因严重违纪已先后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原揭阳市委书记陈弘平、揭阳市副市长郑松标因严重违纪先后被开除党籍和公职后,揭阳再有第三位市领导“出事”。昨日,记者从广东省纪委获悉,据广东省纪委有关负责人证实,揭阳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刘盛发因涉嫌严重违纪问题,正在接受组织调查。
根据揭阳市政府的公开信息显示,刘盛发生于1962年2月,汕头人,学历为省委党校在职研究生,工商管理硕士,1984年 7月参加工作,1985年 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现任中共揭阳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党组副书记。协助揭阳市市长陈东负责市政府日常工作。
刘盛发从读书到工作,一直没有离开过潮汕地区。1984年7月,刘盛发从韩山师专中文系毕业后,被省委组织部选调到基层锻炼,在澄海县坝头镇政府办公室当了两年的资料员,期间参加过汕头市委第三期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
1995年11月起的近六年时间,刘盛发先后任中共揭阳市东山区委副书记、区管委会主任,中共揭阳市东山区委书记。2001年7月,调任中共揭东县委书记、县人民武装部党委第一书记。
2003年6月,刘盛发任揭阳市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2006年12月起,刘盛发进入揭阳市委领导班子,任中共揭阳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一个多月后,任中共揭阳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党组副书记。在这其间,刘盛发参加了华南理工大学EMBA班学习,获学位。
刘盛发是省第九、十一次党代会代表,省十届人大代表,揭阳市三、四、五届委员会委员,揭阳市二、三、四、五届人大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