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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不堪家暴抱两岁儿子欲跳楼

律师事务所 2013-09-16    人已阅读
导读:9月14日下午15时许,武汉江岸区后湖街盛世东方小区,一栋居民楼的14楼阳台窗户前,一名年轻女子将自己年幼的

    9月14日下午15时许,武汉江岸区后湖街盛世东方小区,一栋居民楼的14楼阳台窗户前,一名年轻女子将自己年幼的儿子抱在窗户外的衣架上,激动地称要将孩子抛下楼。街坊邻居马上报警,民警和消防人员马上赶到现场。30分钟后,在家属和警方劝说下,女子才将孩子抱进屋里,打开房门接受民警处理。

    14日下午,一阵凄厉的孩子哭闹声和女子叫喊声交杂,将后湖盛世东方小区所有居民都惊动了。一名王姓女子因不堪忍受丈夫家暴,情绪失控,把孩子抱到了阳台上的活动晾衣杆上,要和孩子一起从14楼跳下寻短见。众邻居报警并自发组织施救,女子最终被救援人员劝下。

  两岁男童晾衣杆上哇哇大哭

  14日下午3点15分左右,市民任女士向本报记者反映,称其所居住的盛世东方小区里,一名住在10栋1单元14楼的年轻女子突然跑到阳台上大喊大叫,说自己被反锁在了家里,身上既没钱也没手机,要从阳台上跳下来。

  3点半左右,记者赶到小区,10栋楼下已经围满了居民,孩子尖声哭叫的声音不断。14楼的阳台上晾着一床红色毯子,毯子上端露出男童的头部和手臂。

  从16楼往下看,情绪激动的年轻女子披着一头长发,身穿蓝色连衣裙。她把孩子放在活动晾衣杆上,仅一只手抓着孩子的右脚,如果孩子一动,就有可能掉下楼去,情形十分危险。男童才两岁多,被大哭大喊的妈妈吓坏了,双手抓着晾衣杆,不停地放声大哭。

  居民拿床单棉被准备接人

  “这样的情形已经持续了20多分钟。”一位居民说,发现女子异常后,小区保安很快报了警。后湖派出所民警和消防中队的消防员很快赶到了现场,并带着绳索等工具迅速爬上16楼,站在阳台上劝说楼下情绪失控的女子,同时准备救援。

  楼下空地上,不少居民自发地从家里抱来轻柔的空调被、毛毯等物,还有人把沙发靠垫都拿了出来,放在孩子有可能坠落的地面上。

  4个身强力壮的男性居民将一床被子摊开,每人牵起一角,全身紧绷,不断地调整位置,生怕孩子掉下来没有接住。一名60多岁的婆婆神情紧张地不断抬头往上看,并指挥着4名男子移动位置,她的儿子也在4人之中。她说自己就住在这栋楼的5楼,觉得孩子太可怜了,想搭把手。

  遭家暴被反锁欲走极端

  3点50分左右,消防员打开女子家防盗门外的铁门,女子则经民警劝说,也将孩子抱下,把防盗门打开。

  记者注意到,女子满脸泪痕,双眼淤血,似乎刚被人殴打过。面对民警和消防员,女子边哭边控诉,说丈夫常常对她拳打脚踢,这一年来她报过十几次警。丈夫不仅动拳脚,还经常换锁,将她反锁在家中不让她出门,“我如果不用这种方式,根本不可能出来。”

  女子说,14日上午,丈夫突然换了一道锁,又开始殴打她,打完后把门反锁,扬长而去。旧伤未愈,又添新伤,加上多次调解无效,丈夫又不同意离婚,女子想走极端,还打算带上孩子,“让他后悔一辈子”。

  女子姓王,今年26岁。直到女子被带往后湖派出所,其丈夫一直未曾现身。

  律师孩于危险状态应追责

  根据新婚姻法的规定,家庭暴力是法定离婚理由之一,受害者可要求家庭暴力实施者承担赔偿的民事责任。严重的家庭暴力如果构成犯罪,施暴者将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若情节严重,致人重伤、严重残疾或死亡的,按照刑法最高可判处死刑。

  而在这起事件中,倘若儿子如发生不测,母亲同样要承担一定的责任。因此,遭遇家庭暴力后,应保持冷静,不要采取极端的自救措施。

  湖北普明律师事务所律师邱华说,故意将未成年人置于影响生命或身体健康的危险状态下,父母的这种行为属于故意伤害行为,无论是否造成了伤害,从法律角度说,都应该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生命是无价的,是受法律保护的,即使是亲生父母,法律也不允许其随意剥夺孩子的生命”
     为避免刺激该女子,消防和公安人员爬上16楼该女子所住房间楼上,隔着一层楼阳台喊话劝阻女子不要干傻事,一边帮助打电话联系女子的家属,5楼的街坊和几名邻居忙将自己家的被子抱出来,站在一楼草坪上,准备随时接住高空坠落的小孩子。
街坊和几名邻居忙将自己家的被子抱出来,准备随时接住高空坠落的小孩子。
    据介绍,该女子经常受到丈夫殴打,上午又被丈夫打得鼻青脸肿,才激动地要高空抛下儿子。
    女子被劝说后带幼子离开现场,前往派出所接受警方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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