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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八旬老人状告六子女

律师事务所 2013-10-24    人已阅读
导读:81岁的尹老爷子将2个女儿和4个儿子告上法庭,除了要求6子女给付赡养费等费用,还特别要求6个子女每人每星期看
    81岁的尹老爷子将2个女儿和4个儿子告上法庭,除了要求6子女给付赡养费等费用,还特别要求6个子女每人每星期看望自己一次。昨天上午,昌平法院回龙观法庭开庭审理了此案,老人流泪说,“自从老伴去世后,我就感到很孤独,虽然有6个子女,却感觉不到温暖”。据了解,法庭原本打算当庭宣判,后因庭审中老人临时提出新的诉求,而将择日宣判。

  老人拄拐独自上庭 子女要求不公开审

  上午9点多,尹老爷子拄着拐杖走进法庭。他没有律师一人坐在了原告席上。由于没有诉讼经验,尹老爷子没带起诉书,也没有准备相关诉讼材料,独自望着被告席上的6把空椅子。

  法庭外,是尹老爷子的六个儿女,他们因为不知道有媒体前来,而和法官协商不公开审理。其二儿子尤其不满,大声称自己对父亲很孝顺,绝对不应该坐上被告人席。大约20分钟,经法官反复解释,此案不具备不公开审理的条件,6名子女走入法庭落座。

  对于儿子的疑问,尹老爷子告诉记者,他主要是对两个女儿不太满意,最终选择将6个子女全部告上法庭,是觉得如果单告两个女儿,会让她们觉得自己偏向了儿子。

  要求子女每周回家 女儿称父亲脾气急

  据尹老爷子说,他在听说7月1日生效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中有一条规定是子女应当“常回家看看”之后,便萌生了起诉的意愿,由于自己不会写字,他还专门花钱雇人帮忙写了一个简短的起诉书。

  按照尹老爷子的起诉书,他要求两个女儿支付从1994年2月至2013年8月的赡养费23400元。同时,要求6个子女每人每月支付赡养费、保姆费和租房费1000元,并平摊医疗费。另外,尹老爷子还特别提出要求6个子女每人每周看望他一次。

  对于老人的起诉,儿子们称,目前老人住在二儿子与大女儿名字的房子里,由四儿子负责给做饭,之前几个儿子每月都给赡养费,并给老人买吃的和衣服。二儿子还特别提出自己每个月都多给父亲钱,而且也愿意养着父亲,父亲可以搬去自己家住,也可以轮流在各家住。

  而大女儿和二女儿则表示,虽然自己看望父亲的次数不是很多,但也给了钱。大女儿说,她之所以不太经常去看望父亲,是因为害怕父亲的急脾气,“我过去看他,一句话不对,他拿起拐杖就打我,我也快60岁了,真怕被他打出毛病来。我都不敢自己去瞧,得叫上我妹”。两个女儿表示,父亲向她们要钱实际上是为了给儿子,所以她们愿意给钱,但是不能按月给,而是按照父亲的实际花费平摊。话赶话,尹老爷子和大女儿还在法庭上争吵起来。

  老人提出新要求 法庭临时改计划

  庭审进行过程中,尹老爷子又提出了一个诉状中没有的要求,就是他要回河北老家居住,并且特别要求所有子女都要定期前来看望他。

  对于老人的这个要求,子女们均认为“太不切合实际”了。子女们表示,河北老家没有房子也没有土地,更没有直系亲属,而他们都已经在北京生活了几十年,家庭和工作都在北京,而父亲因为患有高血压、冠心病和糖尿病,生活基本不能自理,而且还要每天吃药打针,身边必须有人照顾,而如果雇保姆,父亲的脾气太大,更不现实。

  听着子女纷纷反对的声音,老人有些生气,“我告我自己的儿女我露脸了”,尹老爷子举起手指着儿女们说,“吃饭吃米,说话说理,我打官司为了什么?不就是要俩吃饭钱吗,手里有点钱,我心里踏实。”尹老爷子说,虽然他现在在北京有住的地方,但“在这块地方待着太伤心了”,说着说着,老人流下泪来。

  尹老爷子说,19年前,他和老伴来京定居。之后,子女陆续有了自己的房子,独立生活,但他们经常来看望。但是,2011年老伴去世后,大女儿就不来了,小女儿也从“经常来”变成半个多月来一次,而且每次“进屋看一圈就走”。尹老爷子说,虽然他和大女儿其实只隔几十米,但是大女儿见了他都不叫,让他寒心,让邻居看了笑话,所以他要回老家,“我要他们给我钱,有钱好办事,我带着钱,回老家,雇保姆,省得生气”。

  记者了解到,此案原定当庭宣判,将成为“常回家看看”法规出台后本市首例宣判案件。但庭审当中,尹老爷子坚持要回河北老家,要求子女每人轮流陪看一个月,与原本的诉讼请求不一致,而子女们也均表示反对。因此,法官宣布休庭,就尹老爷子提出的新要求再做调解。在子女的劝说下,尹老爷子答应回家再考虑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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