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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离婚亿万富姐 遭律师事务所追讨500万律师费

律师事务所 2014-03-13    人已阅读
导读:2011年,双流富姐王若群与成都一家律师所签订委托合同,为她代理离婚及财产分割纠纷一案,律师费高达500万元

  2011年,双流富姐王若群与成都一家律师所签订委托合同,为她代理离婚及财产分割纠纷一案,律师费高达500万元。在王若群离婚之后,只从富姐手中拿到260万元服务费的律师事务所,日前一纸诉状将她告上法庭。除了追讨240万律师服务费外,并索赔100万违约金。王则反诉对方,要求退还130万代理费,同样索赔100万元违约金。

  一纸诉状 亿万富姐成被告

  我都还在找律师事务所,要求退还我部分律师费,结果事务所还把我告了!”王若群说,2011年,经朋友介绍,她来到成都一家律师事务所,请律师为其代理离婚及财产分割纠纷一案,合同约定分期向律师事务所支付服务费500万元。王若群称,她先后两次支付了律师事务所服务费80万元和180万元。然而去年12月,她收到法院的传票,才知道自己成为了被告,而原告竟是自己曾经委托的律师事务所,“要求我付清剩余律师服务费240万元,并支付违约金100万元。”
  对此,王若群提起反诉,请求法院判令律师事务所退还律师费130万元,同时支付她100万违约金。

  近日,青羊法院已开庭审理此案,但未宣判。

  一份合同 约定分期支付500万律师费

  在王若群的《委托合同》上看到,双方约定律师的工作内容是:参与王若群离婚及财产分割纠纷的谈判、协商;代为起诉或应诉;代为参加调解,代为承认、变更或放弃除涉及人身关系外的财产类诉讼请求;代为提起上诉;代为签收法律文书等。律师工作终止的时间为“案件终结”。
  合同中关于“律师服务费”载明,鉴于案件较为复杂、疑难程度高等原因,王若群分期向律师事务所支付服务费500万元。其中,合同生效后三日内,王若群先支付80万元;在王若群正式提出书面离婚要求前或在男方提出离婚要求之日起三日内,王若群支付服务费180万元;在本案终结之日起三日内,王若群再向律师事务所支付240万元。

  同时,在2011年11月27日签订的一份《补充合同》中写明,若王若群分得的财产净值总额在2亿元内,她不另向律师事务所支付服务费;若她分得的财产净值总额在2亿元以上,王若群按超出总额的1%向事务所支付服务费。

   一种说法 达成离婚协议时律师没在场

  2012年5月,双流法院一审的判决结果是不准离婚。于是,王若群向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二审时,经过两次庭审之后,双方于2013年1月9日自行协议离婚,1月18日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准许王若群撤回上诉的裁定。
  在《离婚协议书》上看到,约定男方支付王若群5000万元人民币,还有商铺、住宅、汽车等若干。王若群说,通过财产分割,她实际所得预计在1.1亿元左右,“但到现在为止,离婚协议中归我的(部分)固定资产我都还没有拿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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