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月份,浙江嘉兴一名女子小薛在网上发了一个“求合租”的帖子,未料给自己带来了一场杀身之祸。一名叫李廷伟的男子佯装房客,在看房的过程中突然掏出匕首行凶,小薛当场死亡。
今天下午,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这起发生在租房内的抢劫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李廷伟被判处死刑。
今年1月19日晚上9点左右,小李到嘉兴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嘉北街道陆家苑小区内找她表姐小薛,敲门许久都没反应。因为一直找不到表姐,慌张的小李找了锁匠开门,眼前的场景让她懵了,表姐躺在一片血泊之中。
法院经审理查明:今年1月10日,李廷伟从金华到达嘉兴,住在一家旅馆内。因为手头紧,工作找了好几天也没个结果,就起了歹念。他先买了一把匕首,又在互联网上开始搜寻“目标”。
17日,网上一条信息引起了李廷伟的注意。单身年轻女子,好下手;求合租,好机会。
次日上午8点30分左右,李廷伟以租客的身份,进入小薛的租房。小薛在起草租房协议时,一只黑手突然捂住了她的嘴,随之一把冰冷的刀架在了她的脖子上。
李廷伟要到银行卡密码后,将反抗的小薛杀害,劫走现金30元、银行卡2张、手机、钱包、钥匙等物后离开。
随后,李廷伟回到旅馆,把杀人凶器藏在床垫下,退房离开,到ATM机上取走被害人银行卡内的200元,接着到塘汇路南洋职业技术学院附近将血裤、血手套、被害人的钱包等物丢弃,然后到杭州将被害人的手机出售。
被害人小薛25岁,青海省西宁市人。经法医鉴定,小薛系因单刃刺器作用颈部,造成食管、气管及颈动、静脉断裂致大失血而死亡。
法院认为,被告人李廷伟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暴力、胁迫手段入户劫取他人财物价值430余元,并致1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其经预谋后携带凶器入户抢劫,犯罪的后果极其严重,社会危害性极大,依法应予严惩。
据此,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李廷伟犯抢劫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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