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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遭父亲猥亵雇凶杀父 叔叔求情获轻判

律师事务所 2014-09-02    人已阅读
导读:父母离异后,3岁的胡某一直跟着母亲生活,25岁那年,在叔叔的劝说下,她才两次主动上门看望父亲,可没料到父
    父母离异后,3岁的胡某一直跟着母亲生活,25岁那年,在叔叔的劝说下,她才两次主动上门看望父亲,可没料到父亲竟对她“动手脚”。一怒之下,她在网上悬赏2万元寻杀手,给远道而来的18岁杀手郑某某1500元后,对方当晚就把事情给办了。这是去年9月22日晚,发生在南京秦淮区的一起女儿雇凶杀父案。昨日,胡某以及她雇来的杀手郑某某均因故意杀人罪,一审被南京中院分别判处无期徒刑和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现代快报记者李绍富

  案情回顾
  女儿雇凶杀父

  时间回到2013年9月22日晚,秦淮区蓝旗新村,64岁的独居退休教师老付,接到此前曾两次探望他的女儿的电话后,立即赶回家。可他不知道的是,早在他回家前,一个手持水果刀的年轻小伙郑某某,已在他家附近等候他多时了。

  当晚10点左右,老付在黑暗中掏出钥匙,摸索着插向门锁。就当钥匙插进锁孔的声音响起时,等候多时的郑某某持刀上前,对着他的腹部就是两刀下去。老付大喊一声“救命”后,倒在了地上。喊声很快惊动了周围邻居,等急救人员赶到时,老付已永远闭上了双眼。

  警方调查后,很快锁定了凶手郑某某。随着他的落网,老付的女儿胡某也很快被警方带走,一起女儿雇凶杀人案告破。

  作案动机
  遭父亲骚扰后,她动了杀机

  随着警方调查的深入,胡某雇凶杀人的一些细节也逐渐还原。

  早在1991年,胡某3岁时,她父母就离异。离异后,胡某的抚养费一直是她的两个叔叔承担。从胡某叔叔的证词中可以看出,老付患有特异精神病,曾接受过治疗,但因治疗未持续,所以未能痊愈。

  胡某跟两个叔叔联系较多,跟父亲很少联系。去年7月份,考虑到老付年老体弱,独居的他需要人照顾,胡某的叔叔就想设法让她和父亲慢慢修复关系。在叔叔的开导下,胡某才22年来第一次主动上门探望父亲。可从父亲的住处回家后,她情绪很不好。后来在她母亲的追问下,她才说被父亲骚扰了。

  后来,胡某还把这事跟在国外生活的叔叔说了。她叔叔听说了她的遭遇后,对她一番开导劝说,还打电话质问了她父亲。在电话中,老付让他不要管自己的事,就挂断了电话。

  不久之后,胡某再次去看父亲后,回家仍然称父亲又猥亵她了。胡某的叔叔让她去看望父亲,是想修复他们父女的关系,可没料到的是,正是这两次探望,为后来的悲剧埋下了祸根。性格内向的胡某,第二次从父亲家回来,生了一段时间的闷气后,一个罪恶的念头在她脑海中出现——雇凶杀父。

  作案经过
  凶手不知道杀的是“雇主”的父亲

  喜欢上网的胡某,通过网络聊天的方式,向一些陌生网友发布寻找杀手的消息。“2万元做一没背景的老头,不能让人死在家里,先打100元买车票,买好车票后给400,见面后再给1000。”去年9月20日,河南鲁山县一个叫郑某某的网友,收到胡某发布的这条消息后,当即表示自己是做这行的老手,接下了这个活儿。

  18岁的郑某某,当时正在郑州打零工,此前无任何违法记录。跟胡某谈好后,他当晚就买了来南京的车票,2013年9月21日晚到南京,先后拿到了胡某给的1500元。而当晚,胡某在电话中跟他交代了老付位于蓝旗新村的住址。9月22日晚,得知郑某某要行动后,胡某就找了个理由,打电话给父亲,让他回自己家。当晚10点左右,在蓝旗新村蹲守的郑某某见到老付,并电话跟胡某确认了他的外貌特征后,在楼梯间动了手。很快,胡某接到郑某某电话,称事情已解决,急需钱离开,要求汇余款。而此时,在家玩电脑的胡某称,第二天验证真伪后再汇钱。

  9月23日凌晨,郑某某在火车站附近一网吧被民警抓获。几个小时后,胡某在家被警察带走。后来警方调查得知,直到案发后,郑某某从办案民警口中,才知道自己杀死的是胡某的父亲。

  案发当晚她还陪母亲看演出

  案发当晚,胡某还跟她母亲到新街口工人文化宫看文艺演出。大概晚上9点,演出结束后,母女俩分开了。到晚上10点左右,胡某回到家,并开始玩电脑。

  “案发前几天,她情绪逐渐好了很多,案发当晚,也没任何异常。”胡某的母亲称,当时她还不知道老付已经遇害了,警察来带胡某离开时,她要求跟着一起去派出所,但被女儿拒绝。这也是她第一次拒绝母亲陪着外出的要求。

  “当时我也没想到是这种事,她平时性格内向,胆子很小的,直到第二天,接到警方通知,我才知道。”胡某的母亲称,直到现在,她心里还不能接受女儿雇凶杀害父亲的事实。

  不过,对自己前夫猥亵女儿一事,胡某的母亲称,老付的精神有问题,不是很好,加上其他原因,相信他能做出这种事情来。

  法庭审理
  两人均获得死者家属谅解

  案发后,老付的两个弟弟,在谴责胡某和郑某某两人行为的同时,放弃了民事方面的赔偿,并写了内容大致如下的谅解书:

  “这是一起家庭悲剧,胡某此前没有任何违法犯罪记录,却做了这样不可思议的行为,我们认为,老付从小遗弃胡某,在胡某成人后又对其进行骚扰,是有过错的……我们相信胡某将来不会对社会造成危害,所以我们基于理性,请求法官对胡某从轻量刑。”“我们深深哀悼兄长的不幸,严厉谴责被胡某所雇用的,为钱财杀人的郑某某。但是,基于人道主义立场,我们不希望郑某某被处以死刑。”

  不久前,南京中院开庭审理了此案。在法庭审理中,两人对指控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均认罪悔罪。

  一审判决
  雇凶的无期行凶的死缓

  昨日上午,宣判前两人被带到法庭时,胡某进入法庭后,就跟旁听的母亲打招呼。而郑某某,则一直低着头,没看旁听席上的亲友。

  最终,法院认定胡某和郑某某,均因犯故意杀人罪,而且危害性极大,罪行极其严重。不过,法院认为,结合受害人家属予以谅解等实际情况,对两人酌情从轻处罚,判处胡某无期徒刑,判处郑某某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宣判结束后,郑某某的多位亲属,还没走出法庭就泣不成声,有的甚至是瘫软在座位上,在他人搀扶下,才走出了法庭。双方的家属均认为,判决较重,希望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他们在看守所提出上诉。

  案情纵深
  18岁的郑某某
  “一向很老实”

  案发时,郑某某才18岁。据他的堂哥介绍,郑某某年幼时,父母就离异,他跟父亲生活。

  郑某某所在的是河南一个较为偏僻的农村,小学毕业后,初中只上了一个学期,他就辍学在家,帮助父亲干农活,直到16岁后,开始跟人到郑州等地打工。因父母很早就离异,他性格比较孤僻,平时话不多,但对人很热情,而且还乐于助人。

  “当时亲戚听说他是为了2万块钱而去杀人后,大家都很心痛。”郑某某的另外一位亲戚称,他们没想到,一向很老实的郑某某,会做出这种事情来。在家里,他从来不乱花钱,打工挣的钱,大部分都是交给父亲。

  雇凶者胡某
  一直缺少父爱

  胡某3岁时父母就离异,一直跟母亲生活。一直都缺少父爱,她成年后,父亲还在她脑海中留下了很不好的印象。

  胡某虽然中学毕业后,未能考上大学,但上进的她,曾参加过多学科的自考,并拿到了本科学历。虽然没有稳定的工作,但她却做过很多工作,并在金融机构上过班。最近两年,对股票债券市场方面有所了解的她,还在家做期货方面的投资。

  “她性格很内向,平时很少跟外人交流,胆子很小,可以说腿上有一只蚊子叮咬,她都不敢拍,都是我帮她拍。”胡某的母亲称,至今她还不愿意相信,女儿居然能做出雇凶杀父这样的事情来。

  如何关爱
  离异家庭的孩子

  据江苏法院相关人士称,未成年人犯罪方面,离异家庭的孩子占了很大的比例。大多数婚姻的破裂,对全家人来说都是一个打击,父母离异造成子女逆反心理和自卑心理严重。有父母离异之后,监护人对小孩过度溺爱,缺乏应有的监管,没有给小孩提供良好的家庭环境和学习环境,导致他们文化程度低。

  对此,法院相关人士建议,全社会都要多关注离异家庭的孩子,中小学要加大对那些离异家庭的未成年学生的教育,在精神上多抚慰他们,学习上多帮助,生活上关照,多一些爱,多一点温暖。

  同时,文化、教育等部门,要加强对网吧、旅馆等公共场所的管理。而公检法等司法部门的人,也应该利用好中小学校法制副校长的位置,对未成年人,特别是离异家庭的孩子,做好法律方面的普及和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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