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厚实的木门,一脸憔悴的陈某缓缓走上审判席,瞥了一眼旁听席,家里人一个也没来,她深呼一口气,快速抬了抬。
她最信任的“家人”,也就是她的男友王某,在去年9月份一个冷清的夜晚,在乐清乐成,遭她割喉后倒地,陈某打完报警电话后,又当众朝着他胸口连捅数刀。
昨天,(浙江温州)市中级法院在乐清开庭审理此案,陈某交代,行凶前,她站在男友背后问道:“我那么疼你,那么爱你,为什么会变成这个样子?”而男友的回答让她万念俱灰,狠心将男友割喉后,她还试图找到并杀死“小三”,再自杀。
她的男友当时到底回答了什么?
情变 男友与前女友在一起 恼羞成怒
陈某是湖南株洲人,26岁,五官清秀。
18岁时,陈某独自到乐清打工。
19岁时,陈某和虹桥人阿志(化名)结婚。但婚后,陈某发现阿志有赌瘾,好吃懒做,全家重担压在她一人身上,孩子一岁后,陈某选择离婚。
离婚后,陈某在虹桥一足浴店做按摩技师,认识了领班王某(湖北人,他曾为在KTV工作的前女友打架,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刑一年)。日久生情,两人同居。
去年3月份,在王某的再三请求下,陈某答应去KTV做陪酒女,王某亲自把她送进包厢,而王某则在家靠陈某接济。后来,王某想开一家化妆美甲店,但需要三四万元钱。王某便让陈某询问她的客人,一名对陈某有好感的熟客出资2万元钱。
两人也曾多次吵架,陈某还搬出去住过,但不久又复合。
案发当天,也是化妆店开业的前一天,王某告诉陈某自己将在店内守夜。当晚,陈某到化妆店想给男友惊喜,却意外发现男友的前女友也在店内。陈某愣了片刻后离开了,过了一会,重新返回店内……民警称,陈某刚进看守所时,精神很不稳定,看到民警巡视,竟误以为是男友王某来看她。
“她说自己原本准备自杀,但刀被夺走了。”民警称,“她没有什么真心的朋友,很多事都憋在自己心里。”
陈某一直很矛盾,她怕家人不来看望她,又很怕家人知道她杀了人。
受审
男友的回答让她失望
痛下杀手
庭审中,陈某多次流泪,她交代,案发前,她接过一次王某的电话,发现打电话过来的是王某的前女友孙某,而她还发现男友和孙某之间有电话和微信的联系记录。
她说,案发当晚她看到王某和前女友一同出现在化妆品店里,认为王某是在利用自己,等店开好后,他会和孙某复合。
“我转身回家洗了个澡,准备睡一觉后再离开这个城市,可想想很不甘心,就去超市买了把刀,想跟他们评评理。”陈某说,她回到店里后,看到王某和他朋友小王以及孙某三人,觉得不好下手,就把刀拿出来放在化妆店门口右手边的地上。后来孙某自行离开,陈某以“给二人更多私人空间”为由,就将小王打发走。
陈某交代,当时她带着刀走到王某背后,他正在看电影,两人有了以下一段对话:
陈某:“从一开始我那么疼你,那么爱你,为什么会变成这个样子?”
王某:“这要问你自己。”
陈某:“你到底是要我还是孙某?”
王某:“我现在不想回答感情上的事,有什么事等明天顺利开店后再谈。”
陈某一怒之下一手捂住王某的嘴,一手朝王某的脖子割了数刀。王某逃跑时又被陈某在后颈位置捅了一刀。陈某试图联系到孙某将其也杀掉,但因电话打不通未果。接着,陈某打110报警称自己杀了人后,又四处搜寻王某及孙某。不久,王某的朋友小王闻讯赶到将刀夺下,随后赶到现场的警察将陈某控制。
争议
她算不算投案自首?
检方:不算
陈某当庭表示认罪。
检察机关认为,陈某因情感纠纷而持刀故意杀人,致人死亡,其行为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受市法律援助中心指派,浙江高策律师事务所律师王青山担任陈某的辩护律师,法庭上王青山认为,陈某在被害人离开店里后,没有立刻追赶,也没有逃跑,而是主动报警自首,并曾在店里等待警方的到来,属于主动投案自首,希望法庭能从轻处罚,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子,能采取特别慎重的态度,给陈某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
而公诉人表示,陈某杀人并报警后,担心被害人未死采取了搜寻的行为,找到被害人之后继续采取了捅刺的行为,足以证明陈某在内心上没有彻底放弃犯罪或者说没有防止危害扩大的意愿,不属于投案自首。
赔偿
死者家属索赔58万
陈某:没钱
在庭审中,死者家属代表还提出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他说,王家只有一子一女,女儿已远嫁,而王母有心脏病,王父身体也不好,二老无谋生能力……要求陈某赔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共计58.5万余元。
陈某表示,她的卡里只剩下1000多元,家人也联系不上,这么多钱她无法赔偿。“如果王某的父母一定要我偿命,我不会反对……如果有机会让我重新做人,我会赡养王某父母。”
据王某亲友透露,王某是准备娶陈某的,去年过年还带陈某回老家见父母,可陈某的礼貌和脾气不好,时常吵了几句后连招呼都不打就离开,王某曾说过,陈某有点暴力倾向,在争吵中曾用螺丝刀试图扎他眼睛。
误解
前女友为何见王某?
为了讨债
陈某所说的“小三”是孙某。
她表示,王某是她前男友,他们认识有五六年了,到现在分手也一年多了。
她回忆,她和陈某第一次通电话是案发七八天前一个晚上,她当时准备回老家,就打电话给王某想要回2000元的借款,但陈某接了电话,当时陈某问她是不是孙某,她说是的。
“案发前,王某的化妆店快开业了,让我叫些朋友过来捧场。当时他和他朋友小王在,我就和他朋友聊天。十来分钟后陈某来了,当时我觉得陈某在,我作为前女友坐在店里不太好,就离开了。”孙某说。
法庭并未当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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