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刘某某辞去葡萄酒推销员的工作后,向其母亲谎称已“内招”进入福建省公安厅工作,在很短的时间内,当上了“副厅长”。刘某某的母亲对此深信不疑,让女儿帮助其朋友介绍孩子进入仓山麦顶小学就读,刘某某借机诈骗1万多元。刘某某还自称有办法帮助遭到殴打的一名男子出气,骗走他1万元。日前,仓山区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对刘某某提起公诉。
刘某某本是一名业务员,推销葡萄酒,2013年11月,她辞职回家。为了让母亲何某有面子,她居然谎称其已“内招”进入福建省公安厅工作,并在很短的时间内当上了“副厅长”。
刘某某的两个孩子即将到达上学年龄,她向母亲称会让孩子就读麦顶小学。2013年11月的一天,何某在外带孩子游玩时,与林某结识,何某称其女儿在省公安厅上班,“很有本事”。林某希望她的孩子也能上麦顶小学,于是向何某寻求帮助。
2013年11月20日中午,刘某某通过何某得知林某欲得到麦顶小学入学名额后,便预谋诈骗林某钱财。3天之后,刘某某让何某打电话给林某,谎称其手上有“公安部副部长”提供的入学名额可以让出,要求林某支付“报名费”换取。林某将5000元交付给何某,后刘某某将这笔钱用于挥霍。
2014年4月25日中午,刘某某再次让何某联系林某,谎称先前提供的麦顶小学入学名额因故被取消,但有“福建省刑侦总队副总队长”提供的名额可以让出,要求林某再支付5000元。林某又支付了这笔钱。
2014年5月19日晚,林某与刘某某、何某聊天时提及林某金的小叔子被人殴打且打人者未被拘捕的事情。刘某某遂称自己作为“福建省公安厅副厅长”,有能力帮助解决该难题,但需要1万元的经费。次日晚,林某金将1万元交付给何某,这笔钱也落入刘某某的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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