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有媒体报道称,建行等银行员工或涉洗钱,长沙商人吴建平4亿资金神秘消失。5月21日,中国建设银行湖南省分行回应称,建行没有员工与吴建平存在不正当经济往来,也没有员工因为受贿、挪用、侵占吴建平或者吴建平公司款项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移送起诉。
声明全文如下:
关于湖南金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吴建平诬陷银行违规情况的说明
我们已注意到南方周末有关报道,湖南金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法人代表吴建平系建行重点支持成长起来的家族企业,吴建平多次举报我行工作人员违规造成其公司巨大损失。2011年10月,吴建平及其关联公司向公安机关报案,举报其财务总监陈某等涉嫌职务侵占、受贿等犯罪,公安机关对我行相关的往来账目、业务凭证进行了查封、调阅和取证,陈某最终被雨花区人民法院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四个月,法院审理查明其受贿行为与我行及员工没有任何关联,我行没有员工与其存在不正当经济往来,我行也没有员工因为受贿、挪用、侵占吴建平或者吴建平公司款项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移送起诉。
吴建平对司法机关的结论不满意,先后于2013年1月7日向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南监管局举报、2013年7月22日向中国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举报、2013年11月7日向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举报、2014年11月向国家信访局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举报我行。针对吴建平的信访和举报,国家信访局、中国银监会、湖南省银监局、中国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建行总行和湖南省分行都高度重视,多次组织了专门的调查组,进行了交叉检查和反复核查,事实证明举报不属实。
2013年9月11日,吴建平的湖南金房大地装饰有限公司等四家公司作为原告,以我行对其公司存款进行“没收、上缴”为由向雨花区法院提起诉讼,庭审当天,原告邀请十多家媒体现场采访给我行施压,最终因为事实不成立,原告主动撤诉。
吴建平反复投诉、举报、诬陷我行和我行工作人员挪用、侵吞其本人和关联公司存款。如今法院已作出公正判决,公安部门也定案,其根本原因在于其家族企业管理混乱、内盗所致,与我行无关。吴建平的行为严重干扰了正常金融秩序,为我行声誉带来负面损害,我行将通过法律渠道维护正当权益。
中国建设银行湖南省分行公关部
二一五年五月二十一日
据此前《南方周末》报道:
“你几次去要查账,银行里很多人都怕你了,好几个都得抑郁症了。”
“过去5年,至少有4个亿不见了,我的钱到底去哪儿了?”
1973年出生的吴建平,在长沙做了二十多年生意,如今管理着一家横跨房地产开发、酒店管理等多个行业的大型民营企业,并因此而先后担任长沙市第十三、十四届人大代表。
但从2010年开始,他陷入了一场至今没有尽头的“资金迷局”——吴建平发现他的公司和他个人在长沙市范围内的多家银行,至少开设了358个账号,其中建设银行湖南分行长沙天心支行范围内,最为集中,有一百多个,且存在频繁的大额资金流动,对此,他“完全不知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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