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没有任何由头和征兆的背景下,一则“贩卖儿童者,一律死刑”的呼吁,突然在微信朋友圈席卷开来,以汹涌之势一夜刷屏,着实让人吃惊。打着公益和正义的旗号,站在道德的制高点上,居高临下,振臂一呼,应者云集,这一议题的设置者和背后推手,确实挠到了人们心理上的痒处,从而制造了一起舆论泡沫事件。对此刷屏事件,当警醒。
但这一议题,却又着实是一个伪命题。
首先,国家打击人贩子的力度,从来没有削减过。判处罪行严重的人贩子死刑在法律上没有任何障碍。
其次,一律判处死刑根本不可能成立。因为“一律死刑”不符合司法规律,有违“罚当其罪、罪刑相称”。正如法律专家所言,古今中外的法律都遵循“宽严相济”的原则,任何一个国家都不会把“一律死刑”这样轻率、情绪化的表述写入庄严的法律。
再次,如果一律判处人贩子死刑,会有一个什么样的结局,是不是就河清海晏,这一丑恶现象就应声绝迹了呢?当然不可能。这一不讲原则的“一律死刑”,可能对部分人产生震慑,但只要有暴利存在,就会有铤而走险者知难而上。犯下轻罪的人很可能为了掩盖自己的轻罪而不惜犯下更可怕的罪行。这难道是立法者想看到的结局吗?当然不是。
这一打着“民意“旗号的刷屏事件,虽然有着一些现实动因,比如利用了大家对人贩子的痛恨心理,对孩子被拐的恐怖,对打击和解救拐买人口行为不力的不满,但能够在一夜之间刷屏,成为一起伪舆论事件,则着实有更值得我们思考的地方。
在移动端成为主要传播终端的现实背景下,职业把关者的力量被削弱了。一些不明真相的网民,容易被一些刻意设置的议题所诱导,让情绪的波涛冲决理性的堤坝,在伪正义的激情裹胁下,成为事实上的从众者。无论是仇官、仇富的言论潮,还是这次的呼吁对人贩子一律死刑的“满屏杀”,都显示出非理性的可怖。更有甚者,一些别有用心者,洞悉网民的这种心理,故意设置议题,进行误导,达到其不可告人的目的。这一次,不就有企业接入商业营销吗?
在浮躁的时代,做一个理性者,是一个人成熟的标志和要求。这恐怕是这次“满屏杀“舆情事件给我们带来的应有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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