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诈骗是随着科技发展而诞生的新型犯罪,具有涉及人群广泛、犯罪空间虚幻、诈骗手段与名目繁多、数量逐年递增的突出特点。犯罪嫌疑人自认为诈骗环节均在网络虚拟世界进行,与事主不谋面,且利用频频更换所用网络号码、银行帐号、电话号码,或使用铁通、网通等通讯运行公司的便民措施一号通虚拟捆绑电话等手段,掩盖犯罪行为,逃避打击。
网络诈骗涉及多个方面,目前为止最为常见有“购物诈骗”和“中奖诈骗”两大类型。
一、购物诈骗
网上“购物诈骗”就是在网上陈列一些产品,以极低的价格诱惑消费者购买,从而使其上当的诈骗方式。产品包括游戏装备、Q币等虚拟物品和各种数码、服装等商品。行骗的对象主要是沉迷于网络游戏的青少年以及有过网上购物经历的年轻人。
案例一:2007年8月,北京某大学一事主在宿舍上网玩“魔术世界”游戏时收到卖游戏币信息。事主与对方联系后,在工商银行向对方提供的帐号先后汇款人民币5000余元,后发现上当受骗。
二、中奖诈骗
网上“中奖诈骗”就是利用网上链接弹出提示虚假中奖信息窗口,以可观的奖金、奖物诱骗事主上当的诈骗手段。行骗的对象多为防范意识薄弱的网民。
案例二:2007年2月,事主王某在玩网游“街头篮球”时收到一条中奖信息,称事主获得幸运玩家中得联想牌笔记本电脑一台及人民币9800元,事主在与对方联系后,得知还需要交纳手续费及税金后才能领奖,于是事主向对方提供的帐号里汇款3800元人民币,后发现被骗。
案例三:2007年6月,事主用QQ上网时,弹出对话框称事主中了腾速公司的奖,奖品三星笔记本电脑,事主与对方联系后按对方的要求汇担保费、税款共计10680元人民币,后发现被骗。
根据统计,“中奖诈骗”犯罪嫌疑人主要是在Skype网、联众网、跑跑卡丁车网、天龙八部网、征途网、淘宝网、新浪网、腾讯QQ网等大型、使用人较多的网站、网址上链接中奖弹出信息,向事主传递中奖诈骗信息,称事主成为幸运玩家或被网站抽奖活动抽中,事主与涉案电话联系,被告知幸运中奖,犯罪嫌疑人向其提供一帐号,以需要缴纳税钱、保证金、邮寄费、手续费等名目,让事主汇钱,以达到诈骗钱财的目的。犯罪嫌疑人向事主传递的中奖诈骗信息内容基本雷同,主要是“中得几万元人民币和一台价值上万元的笔记本电脑或手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