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木兰文化研究中心的声讨迅速升级,贾玲戏仿英雄的风波呈扩大之势,由此敞开的问题则引人深思:英雄形象能否承受善意的戏仿?如何确立喜剧艺术的底线?
在接受采访时,木兰文化研究中心副主任张建国表示,贾玲“对花木兰进行的恶搞与颠覆”“触犯了底线”。根据笔者所掌握的知识,张建国先生的“触底”说并不成立。从现代精神的角度看,喜剧创作不可逾越的底线主要有两个;其一,调侃先天的生理缺陷;其二,损害人的精神尊严。由此来衡量贾玲的表演,我们会发现她并未越界:相关小品既未调侃花木兰先天的生理特征,又没有抹黑其道德品质,而是赋予她更多凡俗的气息。花木兰虽然属于英雄的谱系,但这并不意味着她不能进入喜剧的殿堂。英雄也是人,自然拥有其凡俗的一面。吃、喝、渴慕异性、犯无伤大雅的小错,这都是英雄叙事的必要情节。事实上,流传下来的《木兰诗》本来就塑造了立体的女英雄形象:“当窗理云鬓,对镜贴花黄”之类叙述便凸显了木兰的爱美之心;“雄兔脚扑朔,雌兔眼迷离”这样的语句则呈现了其未泯的性心理;“小弟闻姊来,磨刀霍霍向猪羊”则预示了她归家后的宴乐场面。依据《木兰诗》中的这些细节,贾玲手拿烧鸡上场,表现木兰对异性的渴慕,着力重构她凡俗的一面,不过是说出了其潜台词,可谓忠实于原著。尽管她可能凸显了木兰形象的喜剧性,但所发挥的大都是原著的应有之义,显然属于合理的演绎。这不是丑化,而是人间化;不是恶搞,而是善意的戏仿。它非但无损于木兰英雄形象,反倒会使之更加亲切感人。
不过,这场争论再次涉及一个基本问题:应该如何表现英雄?是仅仅塑造高大全的神,还是重构立体的人?事实上,答案早已给出:只要不讽刺人物的生理缺陷,不损害其精神尊严,戏说英雄属于合理的艺术演绎。就木兰这个传说中的英雄而言,她既有大忠大孝、不计名利、保护人民的不凡品格,也有邻家女孩的清新、朴素、可爱。同时表现这两方面,才能塑造出有血有肉的女英雄形象。相反,将英雄神化,禁止表现其凡俗品格,反映的倒是不成熟的民族心理。在文革时期,英雄往往被塑造为高大全的神,威严地耸立于批评的禁区,但这样做的结果并不美妙。随着改革开放的持续,那些僵硬的形象很快就被淡忘了。现在,舞台上的英雄形象日趋丰满、立体、温暖,实乃可喜的进步。
在这个日益多元化的时代里,英雄的形象越立体和丰富,就越容易深入人心。只要守住了底线,善意的戏仿便有百益而无一害。它非但不会瓦解我们的民族精神,反倒会使之更加丰盈。从这个角度看,我们应该感谢贾玲们的宝贵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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