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检察院官方微博今晚发布《关于对王季进涉嫌刑事犯罪批准逮捕时的有关情况说明》,回答了网民对该检察院在批准逮捕王季进涉嫌刑事犯罪时是否向公安机关提出进行司法精神疾病鉴定一事。
秦淮区人民检察院的情况说明称,该检察院在审查公安机关提供的证据材料时发现,有证据反映出王季进在案发前后有精神异常的表现:接处警信息、110接处警电话录音资料证实,事故发生前约2小时,王季进曾报警称有人害自己,手机被监听,自己做的事回答不出来是对还是错。
其他表现还包括:王季进的亲属证言证实,王季进在案发前一天称被人跟踪,别人知道他的行踪,案发当日王季进在与其亲属通话时称感觉就像中邪了一样,脑子很清楚,但是行为不受控制。公安机关出具的抓获经过及相关证人证言证实,王季进在现场附近被抓获时,行为异常、不能与人正常交流,且向妻子称妻妹被人杀害(未有其事)。
该院前往羁押场所对王季进进行询问时,监管人员反映其身体、精神状态均存在异常,不具备提讯条件。检察人员到监室发现其神志不清、无法正常交流,无法按照法律规定告知其权利义务及通过询问进行主证复核。
王季进是南京“6·20”宝马车祸案犯罪嫌疑人。9月6日,南京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通报称,王季进作案时患急性短暂性精神障碍,有限制刑事责任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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