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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旬翁养育1女4儿却无人赡养 流浪半年神智不清

律师事务所 2015-11-09    人已阅读
导读:八旬老人王大志,膝下育有一女四儿,但为了老人的赡养问题,五个子女(均已成年)却没有一个愿意出面接手,致
  八旬老人王大志,膝下育有一女四儿,但为了老人的赡养问题,五个子女(均已成年)却没有一个愿意出面接手,致使老人在外“流浪”半年。日前,经南充嘉陵公安分局大通派出所多方努力,王大志的子女达成协议,老人小儿子接回湖南赡养,其余四人在每年11月3日至13日内支付一定的赡养费。

  同时,四川新闻网记者还从南充嘉陵公安分局获悉,因涉嫌遗弃,老人的二儿子、三儿子、小儿子被嘉陵警方刑事拘留。

  镇政府出面协商 五子女均不愿赡养父亲

  2015年4月中旬,78岁的王大志被其小儿子王硕的妻子、女儿两人,从湖南桃源县送回至四川南充,准备送至大哥王六一处。

  按照之前的赡养协议,王六一一人已将母亲养老送终,父亲王大志不该由自己赡养,遂拒绝接收父亲。

  见此,王硕的妻女,在无人接受的情况下,将王大志遗弃在大通镇政府门口。后经过大通政府、大通派出所做工作,王硕的妻子张燕将王大志送往凤垭山一民办养老院,支付了王大志一个月的养老费用,并口头承诺将按月把老人养老费打至养老院账户,留下王大志5个子女联系方式后离开。

  5月下旬,因无人支付王大志的养老费用,养老院将王大志老人再次送回至大通镇。当天,大通政府、大通派出所多方、多次联系王大志子女,但均无人愿意赡养老人。

  老人生病致双目失明 医药费由当地民政部门垫付

  无奈之下,大通镇政府将王大志安置在大通镇敬老院。后因王大志失明、咳嗽,大通镇政府又将其送入大通医院治疗。自2015年5月29日入院治疗至今,王大志的医疗费用已达45000余元,均由当地民政部门垫付。

  目前,王大志双目失明、行动迟缓、行为异常、无法与人正常交流,他不愿睡床上,只愿睡地上。医院无奈之下只能整理出一间单独病房为其打地铺,老人神志不清喜欢将病房内的棉被、枕头等全部撕碎(共计撕碎20余床)、在地铺上大小便。

  据医院方介绍,王大志生病期间,不愿意接受治疗,医院每次为其治疗均要在护工、清洁工、护士的全程看护下才能完成。

  膝下五子无人赡养 三个儿子涉嫌遗弃被刑拘

  王大志共有一女四儿,其中大女儿王芳、大儿子王六一是继女、继子。另外二儿子王龙、三儿子王虎现在新疆和硕县居住,小儿子王硕现在湖南桃源县居住。

  2015年5月至今,大通派出所多次参与协调,并多次联系过其5个子女,寄希望协商解决此事,但收效甚微。王大志的三个亲生儿子均不愿赡养王大志,三人相互以另外两个兄弟不回去为由推脱,不愿回四川协调解决此事。

  经警方多方努力,大通派出所民警聚集起王大志的五个子女,并对其进行了法律教育,指出他们的行为已触犯了遗弃罪,若不改正,法律必将严惩。11月2日,警方依法对王龙、王虎、王硕三人采取刑事拘留。

  同时,在赡养老人问题上,姐弟五人已达成一致协议,王大志三个亲生儿子将王大志的所有费用结清,老人由小儿子接回湖南赡养,其余四人在每年11月3日至13日内支付一定的赡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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