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是一种销售税,属累退税,是基于商品或服务的增值而征税的一种间接税,在澳大利亚、加拿大、新西兰、新加坡称为商品及服务税(Goods and Services Tax, GST),在日本称作消费税。
增值税征收通常包括生产、流通或消费过程中的各个环节,是基于增值额或价差为计税依据的中性税种,理论上包括农业各个产业领域(种植业、林业和畜牧业)、采矿业、制造业、建筑业、交通和商业服务业等,或者按原材料采购、生产制造、批发、零售与消费各个环节。
增值税是法国经济学家 Maurice Lauré于1954年所发明的,目前,法国政府有45%的收入来自增值税。
一、增值税的计算方法有直接计算法和间接计算法两种。世界各国普遍采用间接法(扣税法),我国的增值税计算也统一采用扣税法。
1.直接计算法
直接法是指按照产品销售额扣除法定扣除项目(外购的原材料、固定资产、燃料动力、包装物等)后的余额作为增值税,再乘以相应的税率计算应纳税额的方法。
在直接计算法下,计算增值税的方法又可分为以下两种。
1)加法
加法是将构成增值额的各要素相加来计算增值额。其计算公式为
增值额=本月发生的工资+利润+租金+其他属于增值税项目的数额
应纳税额=增值额×增值税率
这种方法在理论上可行,而在实际业务中却存在很多问题,比如要准确计算和详细核实这些增值项目,一是工作量大,二是非常复杂,因此在国际上没有一个国家采用。
2)减法
减法(扣除法)是以产品销售额扣除法定扣除额后的余额作为增值额,扣除项目一般包括外购的原材料、固定资产、燃料动力、包装物等金额。其计算公式为
增值额=本期销售额-规定扣除的非增值额
应纳税额=增值额×增值税率
这种方法在实际业务中也同样存在着增值项目难以划分等问题,所以该方法一般也不被采用。
2.间接计算法
间接法也叫扣税法,是不直接计算增值额,而是采用抵扣税款的方式计算应纳税额的方法。
其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销售额×增值税率-本期购进中已纳税额
实行扣税法计算应纳税额时,理论上可行,实务中便于操作,是以购货发票所列已纳税款为依据进行进项税款扣除的。目前,世界各国普遍采用扣税法,我国增值税也统一采用扣税法。
二、中国增值税的计税方法
(1)一般纳税人计税方法
一般纳税人在计算应纳增值税税额的时候,先分别计算其当期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然后以销项税额抵扣进项税额后的余额为实际应纳税额。
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当期销项税额=当期销售额×适用税率
(2)小规模纳税人计税方法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取得的销售额,按照规定的适用征收率(商业为4%,其他行业为6%)计算应纳增值税税额。09年1月1日起统一为3%,不再区分4%/6%
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销售额×适用征收率
(3)进口货物退税
纳税人进口货物,按照组成计税价格和规定的适用税率计算应纳增值税税额。
(4)出口货物退税
纳税人出口适用零税率的货物,可以按照规定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该项出口货物的增值税退税。
目前,出口退税率分5%、6%、9%、11%、13%、17%六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