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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文斌宣判四天前写上诉状 庭审创多项刑事审判纪录

律师事务所 2015-12-31    人已阅读
导读:南昌大学原校长周文斌一审被判无期宣判四天前就开始写“上诉状”;此案庭审长达32天,创多项刑事审判纪录昨天
  南昌大学原校长周文斌一审被判无期

  宣判四天前就开始写“上诉状”;此案庭审长达32天,创多项刑事审判纪录

  昨天上午,南昌大学原校长周文斌因受贿和挪用公款两项罪名,被南昌中院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宣判后,周文斌表示要上诉。

  由于该案此前进行过两遍完整的庭审程序,仅庭审就长达32天;宣判前,又因法官到看守所会见提前“知会”了刑期,周文斌在判决前就写下了表示“不服”的上诉意见。

  被控职务犯罪涉8000万 几乎全盘否认

  公开资料显示,周文斌1960年10月生,湖南省衡阳人,原南昌大学党委副书记、校长(正厅级),2013年9月26日因涉嫌受贿罪被江西省公安厅刑事拘留。

  据检察机关指控,周文斌在担任华东地质学院(后更名为东华理工学院)党委副书记、院长、南昌大学党委副书记、校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牟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所送人民币2261.8万元、港币30万元、美元1万、韩元90万、购物卡2.4万元、卡地亚手表一块(价值3.86万元)、IPADMINI平板电脑一部(价值0.2万元)。

  此外,起诉书还称,2003年4月至2004年7月,周文斌曾主导了南昌大学教职工团购房项目。期间,他两次个人决定挪用南昌大学公款人民币5875万元供他人进行营利活动。

  2014年12月9日,周文斌案在南昌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对于受贿2000多万元和挪用公款5800多万元的指控,周文斌几乎全部否认。

  法庭没有启动非法证据排除程序

  周文斌在法庭上仅承认收过10万港币和一块手表,他表示检察院指控受贿两千多万绝大部分不存在,认为学校二级机构送的钱属于学校相关部门发放的奖金和福利,不构成贿赂。

  对于“挪用公款”的指控,周文斌称当时为了解决教职工的住房问题,依合同支付的购房预付款,这一行为让广大教职工集体受益,并受到各界好评。在资金到位后,他立即就将所借的钱悉数归还。

  朱文斌的律师表示,周文斌的所有有罪供述均是在刑讯逼供的情况下做出,要求启动非法证据排除程序,这些证据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未被法庭采纳。在庭审中,法官表示,不启动非法证据排除程序。

  判决不准媒体旁听判决书长达95页

  昨天上午九点半,一身灰色西服的周文斌走进法庭听候宣判。央视和地方电视台均未获准进入到法庭,也没有获准其他媒体旁听。

  判决书共计95页。法院审理查明,2002年至2013年,周文斌在担任华东地质学院党委副书记、院长,南昌大学党委副书记、校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为工程承建商、合作办学商、设备供应商及部分教职工在项目承揽、合作、采购、任职、提拔、调动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上述人员财物,共计人民币2111.8万元,较起诉时数额少了150万元。

  此外,2003年4月至2004年7月,周文斌两次个人决定挪用南昌大学公款人民币共计5875万元进行营利活动。

  法院认为,周文斌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的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构成受贿罪;利用职务之便,挪用公款供个人进行营利活动,情节严重,构成挪用公款罪。

  据此,依法作出如下判决:以受贿罪判处周文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挪用公款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扣押在案的人民币1700余万元、港币10万元等赃款赃物,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宣判结束后,周文斌当即表示要上诉。

  ■ 追访

  宣判前四天周文斌即表示“不服”

  庭审程序结束后,周文斌的代理人朱明勇律师在微博表示,在12月25日,周文斌在押期间接受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谭绍木的探访。

  当天下午,周文斌的辩护律师前往看守所履行宣判前的最后一次会见,周文斌向律师表示,通过与法官的交谈,他已经知道了案件的结果:受贿、挪用公款两个罪名均被认定,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周文斌当即下手写下自己的相关意见交给律师,其表示不服从判决,质疑本案二次开庭审理当中未启动非法证据排除程序。

  朱明勇称,目前正在拟写周文斌正式的上诉状,因为上诉状还没写完,一些具体内容还要在研究后确定。

  ■ 盘点

  案件审理创刑事审判多项纪录

  至今年3月4日,周文斌案一审开庭完毕。庭审时间为24天,创下了全国职务犯罪案件庭审时间最长的纪录。周文斌当庭自辩两天半,也创下了被告人的自辩纪录。

  3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南昌中院延长此案审理期限三个月,至6月12日止。但是,该案到期并未结案。9月15日和16日,南昌市中级法院召开了一次周案“庭前会”。

  朱明勇律师称,在“庭前会”上,确定由南昌市中院分管刑事审判的副院长谭绍木博士亲自担任重新组建的周文斌案合议庭的审判长,原来两名法官继续担任审判员。原审判长“因身体原因提出回避,新的合议庭决定将全案重审”。

  11月9日,周文斌案在南昌市中院再度开庭,辩方依然主张绝大多数指控并不存在。到11月17日,历时8天,一审重新开庭终于审理完毕,周文斌称受审时遭刑讯逼供,他承认部分行为违纪但称绝非受贿。该案前后庭审共计32天,创下刑事审判庭审时长纪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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