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快播科技有限公司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案在海淀法院开庭,此案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1月11日下午,《中国信息安全》杂志、中国互联网协会研究中心、互联网实验室和首都互联网协会法律专业委员会等单位组织了一场名为“网络技术与法律义务”的研讨会。
与会专家认为,在快播案中技术中立的说法并不能完全站住脚,他们认为应提高互联网企业的法律意识。互联网代表着创新,但也不是法外之地,互联网从业人员在技术创新时要遵循法律的框架和原则,把法律的精神和原则融入到技术创新中,融入到开发的产品中。快播案件的发生,对互联网行业有双重作用,它是一针镇静剂,可以让人们在互联网的热潮下冷静思考自己的经营模式,以及和法律环境是否相适应;它又是一针强心剂,在依法管理环境下,能够让遵纪守法的创业者可以放心发展、放手创新,只要不违背社会的公序良俗和法律道德的规范,都是可以实现快速发展的。
与会专家认为,对于互联网新产品和新应用如何规范,对相关管理部门来讲是一个难点。从此次快播案来看,对这方面的管理可以考虑从加强企业自觉着手。
比如,企业设计开发产品时,应当在企划书、产品说明书的主要功能说明中有一个清晰准确的定位,使互联网企业在产品研发、使用过程中就有了一个必要的自我提示,相关管理部门在进行管理时也可以对照开发者的承诺对产品的实际使用效果进行管理要求。
阅读全文
版权声明:以上文章内容来源于互联网整理,如有侵权或错误请向
律师事务所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本站不承担任何争议和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