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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微信招嫖案:陪聊“美女”全是汉子

律师事务所 2016-01-20    人已阅读
导读:利用微信“附近的人”功能发布招嫖信息,介绍并组织女性到广州市内宾馆卖淫谋取利益。昨日上午,海珠区法院对
  利用微信“附近的人”功能发布招嫖信息,介绍并组织女性到广州市内宾馆卖淫谋取利益。昨日上午,海珠区法院对一个用微信等社交工具招嫖的团伙进行宣判,“90后”头目是累犯,获刑7年罚款30万元。雷人的是,该团伙负责在微信上陪聊的“美女”全是汉子。

  美女头像背后都是男人在说话

  据悉,该团伙19名被告人中有11名都是“90后”,且三个卖淫组织者万某、刘某和付某中,两人都是“90后”,他们大多从湖南、湖北来广州打工,不少是同学关系。据供述,此前他们都有正当职业,如出租车司机、厨师等。2015年6月,该案曾在海珠区法院进行了为期3天的公开审理。

  经查,这是一个有明确分工的卖淫团伙,有专人负责在网上发布招嫖信息,有人负责微信聊天招揽顾客,还有人专门负责在女性接客时望风。19人在团伙中扮演着不同的角色,三个“头目”(组织者)分别“控制”着不同数量的卖淫女性。

  同时,团伙中阿意、阿静等人专门负责在网络上发布招嫖信息招揽嫖客,他们从网上下载漂亮女生的图片作为头像,以女孩口吻骗取嫖客信任。但其实,这些美女头像背后都是男性在说话;一旦生意招揽成功,常某、凌某等人就会组织卖淫女性到市内宾馆从事卖淫活动,并且还负责望风、收取嫖资等。

  “90后”头目获刑7年

  昨日上午9点半,海珠区法院第一法庭19名被告人分两排等候宣判。海珠区法院首次在公开庭审中引入了微信直播环节,庭审现场以及宣判结果以最快速度发布到海珠法院微信公众号上。

  值得注意的是,三个组织卖淫者之一的万某曾在2008年4月因犯下抢劫罪,被白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4年2个月,于2011年1月刑满释放。万某刑满释放5年不到,又干起了违法犯罪的勾当,据此法院认为应从重处罚,判处有期徒刑7年,罚金30万元。

  另两名组织者刘某和付某犯组织卖淫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6个月到6年不等,罚金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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