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昌邑区一所小学的老师付某先后向班内38名家长借款25万元,一直没有还款。5月20日,当地教育部门向媒体通报,已对涉事的老师作出处罚决定,停止其班主任工作,同时,教育局纪委部门介入调查。
2015年以来,付某多次以家庭困难为由,向班内的学生家长借钱。“经我们核实,共借款达250096元,没有偿还。”吉林市昌邑区教育局高姓副书记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称,2016年4月10日,校方及教育局就已获悉此事,并在教育局的监督下,应家长要求,付某补写了欠条。
付某在所写的欠条中,标明了欠款明细,并约定了还款计划,到5月15日先还欠款的三分之一,余款半年内全部还清。
此外,当地教育部门也对付某作出处罚,停止其班主任工作,取消三年内评优选先资格,并给予校内通报批评。同时,选派一名优秀的老师代理该班班主任组织教学工作,为保持班级平稳,校方还选派管理经验丰富的学校少先队辅导员做副班主任协助管理。
据介绍,付某尚未按照还款日期的约定进行还款,昌邑区教育局纪委已成立调查小组,对此事进行调查。
(编辑:红尘客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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