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念
多次盗窃,是指行为人,在二年内盗窃三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多次盗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二年内盗窃三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多次盗窃”。
特征
(一)在二年内盗窃三次以上的。
(二)以数额巨大的财物为盗窃目标的,所有行为未遂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一款、一项; “盗窃未遂,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以数额巨大的财物为盗窃目标的;”
(三)三次以上即遂,累计数额无需达到较大的。
刑事责任
1、内三次以上盗窃即遂,累计数额无需达到较大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2、二年内三次以上盗窃均未遂,不以数额巨大的财物为盗窃目标的,不负刑事责任。
(编辑:不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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