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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借车醉驾身亡 车主被判赔偿5.8万元

律师事务所 2016-07-17    人已阅读
导读:碍于朋友情面,成都彭州女子袁某将车借给喝了酒的同学黄某。没想到的是,几个小时后,黄某驾车与一辆货车相撞
  碍于朋友情面,成都彭州女子袁某将车借给喝了酒的同学黄某。没想到的是,几个小时后,黄某驾车与一辆货车相撞,送医后死亡。

  事故发现后,黄某家属认为袁某存在过错,将她和货车司机、保险公司等一并告上法庭。14日,记者从彭州法院获悉,该案于日前宣判。法院认为,袁某借车存 在 一 定 过 失 ,判 决 其 赔 偿58041.47元。

  事发去年11月15日凌晨,袁某得知丈夫与老同学黄某在彭州天彭镇一个烧烤摊吃宵夜,便开车去接他回家。

  到烧烤店时,饮酒后的黄某一个人正站在路边,见到袁某开车前来,便请求借车以便返回敖平镇家中。碍于朋友情面,袁某便直接将小轿车钥匙交给黄某。

  凌晨两点半左右,黄某驾车行驶至一路口时,与前方同向行驶的重型自卸货车相撞,致黄某严重受伤。事故发生后,黄某即被送往医院抢救治疗,终因伤势过重抢救无效死亡。

  交通警察大队在调查后作出事故责任认定,黄某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货车司机承担次要责任。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袁某明知其丈夫与黄某一起聚餐至凌晨深夜,面对黄某的借车请求,未对是否具备正常驾驶的精神状态和身体状况作必要的审查和注意,存在疏忽大意,有一定的过失,故被告袁某应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法律责任。6月22日,彭州法院作出判决,货车司机对黄某的伤亡后果承担30%的赔偿责任,袁某承担10%的责任,黄某自行承担60%的责任。最终,借车给朋友的袁某共赔偿死者家属58041.47元。
(编辑:红尘客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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