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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文明需要我们共同关注

律师事务所 2016-07-25    人已阅读
导读:我国交通法规明确规定:“车辆行经人行横道,遇有交通信号放行行人通过时,必须停车或减速让行;通过没有信号
  我国交通法规明确规定:“车辆行经人行横道,遇有交通信号放行行人通过时,必须停车或减速让行;通过没有信号灯控制的人行横道时,须注意避让来往行人。”但是现实生活中,有交通信号的路口还算安全,没有交通信号的路口根本就是一片混乱的景象,车水马龙,互不相让。

  在德国,交通管理部门经常组织学龄前儿童举行交通知识大奖赛,德国的街道上,最引人注目的是大街小巷的红绿灯,大的十字路口的红绿灯都是自动装置,中小路口有指示先行或后行的交通牌。在学校、幼儿园或孩子集中的地区,路牌上会印有小孩的图案,提醒司机注意。

  在日本,无论是大小城镇,还是乡村僻野,公路路口都安装着交通信号灯。在繁华的街区,当路口的红灯亮时,即便马路上没有车辆行驶,路边的行人也没有闯红灯过马路的。

  瑞典的交通规则是以人为先,行人第一。马路上的信号灯在离地面两米处,与行人的目光高度持平,且周围不准立广告牌或栽树,以避免遮盖信号灯。

  我认为我们国内交通不文明的原因有很多,比如司机缺乏“车德”,行人缺乏 交通安全知识,交通部门在规则上存在漏洞需要去完善。所有的这些,都需要我们一起来关注,一起努力。
(编辑:又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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