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食盐不仅是人们膳食中不可缺少的调味品,而且是人体中不可缺少的物质成分。盐作为调味品,不仅是人生理的需要,也是烹调过程中调味的需要,盐的性味功能决定了它无论于人体还是于调味都起着酸、苦、甘、辛任何其它“味”不可替代的作用,无愧为是“百味之将”。 但是,餐桌必备也不能在食品安全问题中幸免于难,近几年来,广东、浙江、江苏、河南、山西等地接连曝出假盐、毒盐大案,贵州甚至查出“牲畜用盐卖给人用”。这些新闻无疑都让人跌破眼球,有些人更是感叹,纵使拥有火眼金睛也不能辨别出真假盐的区别,买回来的盐都是假的,食用后可能一顿两顿察觉不出什么,可是时间长了呢?我们必定会慢性中毒,最后无药可救。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从毒鸭蛋、毒大米、毒百叶到如今的毒食盐,食品安全问题又一次呈现在我们的眼前。
今年3月,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开幕,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作政府工作报告,在今年的报告中,三次出现了“食品”一词,更指出,为了人民健康,要加快健全统一权威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制,严守从农田到餐桌、从实验室到医院的每一道防线,让人民群众吃得安全、吃得放心,从政府工作报告我们可以看到国家对食品安全问题的重视。但是,为何还会有不少违法者敢以身犯险呢? 笔者认为,这些人之所以敢如此横行,主要还是受到利益的驱使,毒、假产品生产成本都比较低,到市场上去以次充好,能获得更多的利润。而且,现在的食品安全违法成本太低,即使被查处,也不至于让人不能“东山再起”。还有一些不法分子存在侥幸心理,觉得被查到的几率太小,自己也不会那么点背会被查到。 我国的发展已经过了吃饱饭的阶段,如何能吃的更优质更健康才是长道。所以,应该把食品生产监管的问题放到突出的位置上,我们百姓才能在吃的问题上不再过于担忧。
(编辑:文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