步骤一:报案
保险车辆若发生道路保险事故后,应立即向事故发生地交通管理部门报案,同时拨打保险公司报案电话。
保险车辆若发生非道路(如小区等)保险事故后应向公安管理部门报案,并及时(48小时内)向保险公司报案。
保险车辆若发生涉及人伤的保险事故,应及时抢救伤者、严重人伤向医疗部门报案,并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并向医疗核损部门咨询。
保险车辆若发生盗抢事故,应立即向当地公安部门报案(不可抗力因素除外),同时向保险公司报案,之后还应配合保险公司理赔人员做笔录及现场勘查;到报社办理登报声明;到养路费稽核处办理停驶手续;公安机关侦察;三个月内被盗车辆找回,保险公司赔付因盗抢引起的修理费用,三个月后车还未找回就到保险公司办理权益转让书;向保险公司提交索赔手续,办理理赔。
TIPS1:所有报案一定要在事故发生的48小时内,否则保险公司可拒绝理赔。
TIPS2:报案时可向保险公司服务人员进行后续理赔步骤咨询,记录下报案编号和相关人员的工号很重要。
步骤二:救援、查勘与定损
救援:
1、在高速公路、环线、高架路段或越江隧道大桥发生保险及非保险事故需要救援,由交警部门负责救援。保险事故凭救援发票可到保险公司索赔,由保险公司承担一定的费用。非保险事故因救援发生的费用自己支付。
2、高速公路、环线、高架路段或越江隧道大桥以外道路及非道路保险事故若需要救援,在向保险公司报案后,保险公司将为您推荐救援单位进行救援服务或者和保险公司商议后由您本人联系救援单位,保险公司根据不同的情况予以赔付。
查勘、定损:
为了能够尽快赶到出事地点,保险公司在全国范围内都设有网上定损点,会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进行查勘、定损。
1、需要现场查勘定损的:保险公司会派专业人员迅速赶到现场进行查勘处理。被保险人须会同保险人检验,确定修理项目、方式和费用。
2、不需要现场查勘定损的:保险事故车辆拖至离事故现场较近的修理厂。如该修理厂是保险公司的远程定损点,可直接对事故车辆定损。不是的,可以联系保险公司派专业人员前去定损。
3、如果保险公司在限定的时间内没有派定损人员到定损点进行查勘、定损的,被保险人可与保险公司商议,申请驻点的物损评估机构进行定损,保险公司对评估机构的定损应当予以认可,但保险公司对交通事故的真实性有勘验、调查的权利。
4、当事人对保险公司的财产损失核定不认可的,在车辆未修理之前可申请评估机构进行财产损失核定;当事人对评估机构的定损仍不认可的,可向评估机构的上一级机构要求重新核定;对保险公司的定损或评估机构重新核定均不认可的,可依法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TIPS1:保险公司定损人员没有定损的车辆不能自行修理,否则,保险公司有权拒绝赔偿。
步骤三:维修
被保险人可选择将事故车拖到保险公司指定的修理厂的(建议),修理厂会尽快将您的车辆修理好。同时修理厂也可以帮助您共同处理理赔方面的问题。
也可选择将事故车拖到自己熟悉的修理厂进行修理。
TIPS1:事故车必须按定损项目及定损金额进行修理,若有项目及费用的变动,应事先与保险公司协商。
TIPS2:鉴于现在有少数不法修理厂为了自己利益将客户送修车辆伪造二次事故骗取理赔金。请提高警惕,建议客户去那些资质较佳或保险公司推荐的修理单位进行事故车修理。
步骤四:理赔单证
单车事故理赔所需材料:
1、保单复印件;车辆行驶证正证,副证(注意验车日期);驾驶员驾驶证正证,副证(注意验证日期);驾驶员体检证明(A,B照需要)。
2、保险公司车辆损失定损单;事故车的修理清单及发票。
3、属于道路交通事故的,被保险人应当提供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或法院等机构出具的事故证明、有关的法律文书(裁定书、裁决书、调解书、判决书等);属于非道路交通事故或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不进行处理的事故的,应提供相关的事故证明,如派出所、保卫部门、物业小区管理部门出具的事故证明,并去当地所属派出所盖章。
4、个人银行卡号或企业帐号。
5、保险公司单证收集点填写索赔申请书。(企业车辆理赔需带好公章,要在索赔申请书上的被保险人处盖章)
碰撞事故理赔所需材料:
1、索赔申请书(企业车辆理赔要在索赔申请书上的被保险人处盖章),出险通知书(定损时,保险公司定损员会给)
2、保单复印件。车辆行驶证正证,副证(注意验车日期);驾驶员驾驶证正证,副证(注意验证日期);驾驶员体检证明(A,B照需要)。
3、保险公司车辆损失定损单;修理厂清单及发票。(如两车都有损失,则需提供两辆车的修理清单及发票,通常责任较大的一方拿修理清单及发票原件,另一方拿修理厂盖章的修理清单及发票复印件)。
(编辑:又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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