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两名教师因为超生被开除公职引起社会关注,违反政策超生后要上缴的社会抚养费被质疑“有钱就能超生”。
海南省白沙黎族自治县近日给予该县两名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超生第三胎子女的教师开除公职处分。
对此有人说:“富人不怕罚,穷人没得罚,这两名老师真够倒霉。”
“网友同情两名教师因超生被开除公职,折射出的是社会公平问题,弱势群体在这些事件中表现出来的无助与某些名人、富人花钱超生,个别官员动用特权超生等现象形成鲜明对比。”有评论这样说。
多年来,违反政策超生后要上缴的社会抚养费也饱受诟病。现实情况是,有钱人只要交得起“社会抚养费”,往往可以想生几个就生几个。在同样的生育资格条件下,穷人不仅无法承担“社会抚养费”,如果超生,还可能面临其它风险。
中国人民大学社会与人口学院院长翟振武认为,我国的计划生育政策是所有公民都要遵守的“社会契约”。要求违法生育者上缴“社会抚养费”,是控制违法生育的一种手段,不是目的,绝不意味着有钱就可以多生。
(编辑:又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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