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阳男子吴某以“中国法制报道网”新闻工作人员名义,以报道地方政府负面新闻为要挟,先后多次向X县、Y县等地方政府敲诈勒索14000元。近日,经沭阳法院公开审理,判决被告人吴某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责令吴某退赔被害单位相应钱款。
吴某系某网站通讯员(据查实,该网站没有登记),平时负责在网站从事拉拉广告,跑跑宣传等事务,为了多挣点“外快”,吴某铤而走险,干起了敲诈勒索的勾当。
在2012年3月至2016年4月间,吴某以“中国法制报道网”新闻工作人员名义,用手机发短信给某镇相关负责人,以“报道Y县某小区拆迁致人自焚”、“报道X县某镇暴力拆迁问题”、“报道X县某镇强拆致农民喝药自杀”、“报道X县某镇违规用地建设小产权房问题”为要挟,敲诈4个镇政府共计14000元。案发后,吴某在家中被公安部门带走。
“吴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冒充新闻工作者,采取搜集反面资料,以向媒体报道,曝光相要挟的方式多次敲诈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吴某在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并能主动退赃,依法予以从轻处罚,据此作出上述判决。
(编辑:路人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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