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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同居分手财产怎么分割?同居共同财产有哪些?

律师事务所 2019-10-09    人已阅读
导读:随着现代人婚恋观念的改变,对于婚姻更加慎重,但是对于婚前同居又属于较为开放的状态,“婚前试爱”就是指未婚同居,毕竟当下观念是认为,离婚率居高不下,结婚也是共同生活,同居跟结婚也就只差扯证,同居的人多了,也多了很多纠纷,那么,同居分手财产怎么分割?同居共同财产有哪些?怎么区分同居债务和同居个人债务?跟着律师事务所小编一起了解吧,欢迎阅读。

同居分手财产怎么分割?

2019年同居分手财产怎么分割?同居共同财产有哪些?

  根据法律的规定,男女双方同居期间产生的财产应认定为一般共有,在双方分手后应该对共有财产共同平分。实质上,同居期间财产的分配如下:

  1、情侣双方有同居协议的,应该按照协议来分配

  根据约定优先原则,在同居期间双方对财产在分手后进行约定的,那么应该按照同居协议来进行。比如,谈恋爱时约定男方每个月自愿上交1000元给女方玩乐,那么男方在分手后不能以其他理由要求女方返还。

  2、一般情况下,男方双方的个人财产应归于个人所有

  在上述案例中,虽然银行卡是男方的,但是女朋友也将自己的日常工资等存入了同一张银行卡之中,此时已无法分清双方的个人财产部分,因此应认定为一般共有财产。此时,应由男方和女方共同平分这笔财产。

  3、情侣双方无同居协议的,应认定为一般共有财产

  在同居期间,因为双方是共同生活,在生活过程中很多东西都是共有的,所以这时很难进行分割,无法确定两人所占的份额,因此在无约定的情况下应认定为一般共有财产。

同居共同财产有哪些?

2019年同居分手财产怎么分割?同居共同财产有哪些?

  一般来说,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按一般共同财产处理。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是指由双方共同管理、使用、收益、处分,以及用于债务清偿的财产,主要包括:

  1、工资、奖金;

  2、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

  5、其他应当归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

  双方共同财产必须具备以下两个条件,一是必须为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同居以前一方所得的财产,解除同居关系后一方所得的财产,以及一方死亡后另一方所得的财产,都不属于共有财产。二是必须依法归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并非当然归双方共同所有,法律规定归一方所有的财产,或者双方约定归各自所有的财产,不属于共同财产。

怎么区分同居债务和同居个人债务?

2019年同居分手财产怎么分割?同居共同财产有哪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若干意见》第11条明确规定,“解除关系时,同居期间为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关系,可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那么,同居期间一方以个人名义向他人借款,要认定为同居期间双方的共同债务,必须有证据证明借款是用于同居双方的生产、生活。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这方面的证据应当由债权人负责提供。

  1、解除非示同居关系时,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可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

  2、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可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

  3、同居期间双方关于债务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无约定的,解除同居关系时,由双方协议。

  4、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5、同居期间所负的债务,是指双方为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以及一方或双方治疗疾病等需要所负的债务。

  6、同居前一方借款购置的房屋等财物已转化为双方共同财产的,为购置财物借款所负债务属共同债务。

  7、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所负的债务,属于双方经营的,以双方共同财产承担责任的,也属于双方共同债务。

  8、因抚养共同的子女所形成的债务为共同债务,因抚养各自的子女及赡养形成的债务为义务人个人债务。

  9、因共同生产、生活形成的债权、债务为共同的债权、债务。可以确定份额的,依份额享有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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