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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生活费与抚养费的区别有哪些?离婚抚养费最少出多少?

律师事务所 2020-07-15    人已阅读
导读:父母与子女的关系是基于子女出生的事实而形成的天然的血缘关系,而这种基于血缘的关系一旦形成终其一生是无法解释的,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解除婚姻关系而消除,无论子女随母或父任意一方生活,其仍然是父母双方的子女,其权利和义务依然存在,父母双方仍然都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子女的权利和义务,不直接抚养的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全部抚养费。律师事务所小编今天给大家带来“离婚抚养费”相关内容,那么,生活费与抚养费的区别有哪些?离婚抚养费最少出多少?离婚抚养费给到多少岁?下面,一起阅读了解吧。

生活费与抚养费的区别有哪些?

2020年生活费与抚养费的区别有哪些?离婚抚养费最少出多少?

  “抚养费”,顾名思义,是对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所必须的费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一条规定:“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故未成年子女成长所必须的费用都属抚养费的内容。生活费只是抚养费其中的一项。

  《民法典》第1084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民法典》第1085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离婚抚养费最少出多少?

2020年生活费与抚养费的区别有哪些?离婚抚养费最少出多少?

  在离婚案件中,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一般是根据以下三大标准来确定:

  (1)子女的实际需要。

  (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夫妻双方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离婚抚养费给到多少岁?

2020年生活费与抚养费的区别有哪些?离婚抚养费最少出多少?

  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养费。

  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养费:(1)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

  (2)尚在校就读的;

  (3)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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