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房产证上加名字后属于共同财产吗?房产证上加名字需要本人到场吗?

律师事务所 2022-07-31    人已阅读
导读:一些人在结婚之前就购买房子了,房产证也是自己一个人的名字。后来结婚了有了另一半,另一半要求在房产证上面加上自己的名字,让房产变成夫妻共同财产。那么,房产证加名字就算是共同财产了吗?接下来,律师事务所小编就此问题进行详细解读。

房产证上加名字后属于共同财产吗?

  房产证上加名字就是共同财产了。房产证是证明房屋所有权的有效凭证。房产证上加了对方的名字就意味着房子是属于双方的,当然是共同财产,双方都对房子享有产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三条 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由一个部门统一负责房产管理和土地管理工作的,可以制作、颁发统一的房地产权证书,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将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的确认和变更,分别载入房地产权证书。

房产证上加名字需要本人到场吗?

  当然需要住房产权所有人,以及住房共有人到场签字,《房屋登记办法》:第十三条共有房屋,应当由共有人共同申请登记。共有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可以由相关的共有人申请,但因共有性质或者共有人份额变更申请房屋登记的,应当由共有人共同申请。第三十三条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身份证明;(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四)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五)其他必要材料。前款第(四)项材料,可以是买卖合同、互换合同、赠与合同、受遗赠证明、继承证明、分割协议、合并协议、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其他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在房产证上加名字需要哪些手续?

  在房产证上加名字需要的手续如下:

  1、到不动产登记机构领取并填写登记申请表;

  2、提交身份证明、房产证、登记原因证明文件等其它材料;

  3、受理申请后,对于提交的材料进行审验;

  4、审验完毕后,核发权属证书。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不动产登记。

  不动产登记机构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前,申请人可以撤回登记申请。

  第二十条规定,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整理的相关资料,通过上述内容我们对这些问题有了更进一步的了解。如果您情况比较复杂,律师事务所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前来进行法律咨询。

(编辑:小刘)
阅读全文
版权声明:以上文章内容来源于互联网整理,如有侵权或错误请向律师事务所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本站不承担任何争议和法律责任!

相关法律资讯

更多>>
注册
TOP
2008 - 2025 © 律师事务所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