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离婚冷静期内可以提前分割财产吗?

律师事务所 2024-02-23    人已阅读
导读:离婚冷静期是指在离婚自由原则下,婚姻双方当事人申请自愿离婚,在婚姻登记机关收到该申请之日起一定期间内,任何一方都可撤回离婚申请、终结登记离婚程序的冷静思考期间。接下来律师事务所法务在本文将为您介绍“离婚冷静期内可以提前分割财产吗?”的相关情况,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离婚冷静期内可以提前分割财产吗?

  离婚冷静期内一般不可以提前分割财产。这是因为在冷静期内,男女双方的婚姻关系并没有结束,法律并不支持分割婚内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离婚冷静期内可以提前分割财产吗?

离婚冷静期一定要30天吗?

  是的,离婚冷静期一定要30天。这是法律规定的最低期限,以确保双方在决定离婚前有足够的时间进行冷静思考和解决问题。在冷静期内,任何一方都有权利向民政局申请撤回离婚登记,而冷静期届满后的30日内,双方需要亲自到民政局申请发给离婚证,否则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离婚冷静期只适用于到民政部门申请离婚的情况,如果是通过法院起诉离婚,则没有离婚冷静期的规定。此外,如果双方在冷静期内达成了离婚协议,也可以直接到法院申请受理离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以上是关于“离婚冷静期内可以提前分割财产吗?”的内容,律师事务所法务已经在上文中进行了讲解,希望对你有所帮助。要是您在这方面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律师事务所的在线律师。

阅读全文
版权声明:以上文章内容来源于互联网整理,如有侵权或错误请向律师事务所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本站不承担任何争议和法律责任!

相关法律资讯

更多>>
注册
TOP
2008 - 2025 © 律师事务所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