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行人闯红灯的交通事故中,如果行人负事故主要责任。保险公司会在强制保险范围内100%赔付。其余的将在商业保险范围内按照责任划分进行赔偿。机动车无商业保险的,其余部分由机动车驾驶人按照责任分工承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行人过马路被车撞的责任分为:行人主要责任70%,车主次要责任30%。具体责任以交警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为准。
1.因一方过错造成的交通事故,承担全部责任;
2.当事人逃逸,导致现场发生变化、证据灭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无法核实交通事故事实的,由逃逸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
3.当事人故意毁灭、伪造现场或者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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