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胁迫写的欠条没有证据的话可以寻找其他的证据,如物证、视听材料、书证等,没有真实的债权债务发生,在被威胁、逼迫的情况下写的欠条,受害人就要列举具体的证据证明这个债务是不存在的。如果被对方拿着欠条要求给钱或者被起诉至法院的话,债务人也可以要求对方出示真实的证据,比如借款时的银行转账回单、债务发生时的在场证明人或者供货发货清单、工程结算验收单据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被胁迫写的欠条是可以报警的,受胁迫写借条的一方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维护自己的权益。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条
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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