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人工书写的借款凭证具备法律效力,只要作为借款方和贷款方签署借据的双方具备足够的民事行为能力,并且此项行为确系其本人的真实意愿表达,同时未触犯任何法律规定或违背社会公共秩序、道德规范等基本伦理要求,则该借款凭证即受到法律保护及认定。在这种情况下,签署的借款凭证中应包括借款人和贷款人的法定全称、确切的欠款金额以及其他相关事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手写借条和打印借条在法律效力上并没有本质的区别,只要它们都满足上述的法律效力条件。然而,在实际操作中,两者还是存在一些差异:
1、形式上的区别
手写借条是由借款人或出借人亲手书写,字迹可能会因个人书写习惯而有所差异,格式也相对灵活。它更能体现借款人的真实意愿,因为每一笔划都是借款人的亲笔书写,难以伪造或篡改。
打印借条则是使用打印机将借条内容打印出来,字迹较为规整、清晰,格式也较为统一。它可能会给人一种正式、规范的感觉,但在一些情况下,也可能因为打印过程中的一些因素(如打印机故障、纸张质量等)导致字迹模糊或出现瑕疵。
2、真实性的证明
在发生借贷纠纷时,手写借条的真实性更容易得到证明。因为手写借条上的字迹是借款人的亲笔书写,具有唯一性和特定性,可以通过笔迹鉴定等方式来确认其真实性。
而打印借条则可能存在真实性争议。例如,借款人可能声称在空白纸上签字,而借条内容是后来打印上去的。因此,在使用打印借条时,应确保借贷双方对借条内容有充分的了解和认可,并在每一页签字按手印以确认其真实性。
3、制作效率与便捷性
手写借条的制作相对耗时较长,需要借款人或出借人亲手书写并签名确认。这在一些紧急情况下可能不太方便。
打印借条则制作效率较高,只需将借条内容输入电脑并打印出来即可。它更适合于一些商业交易或较为重要的借贷场景,其中对借条的格式和排版有较高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