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污200万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贪污或者受贿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三百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巨大”,依法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贪污数额在十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具有本解释第一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依法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受贿数额在十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具有本解释第一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依法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2修订版),贪污罪的量刑金额标准如下:
1、3万元以上,数额较大,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罚金。
2、20万元以上,数额巨大,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
3、300万元以上,数额特别巨大,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金额标准可能因地区经济差异调整(如一线城市可能提高起刑点),且多次贪污未处理的,按累计金额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