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定金能否退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定金是一种担保形式,用于确保合同履行。如果买方违约,无权要求退还定金;反之,如果卖方违约,买方有权要求卖方返还双倍的定金具体是否能退还,还需要看合同中关于定金处理的详细约定。
相关法条: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五条:“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
违章建筑责任归属明确吗?
违章建筑,又称违法建筑,是指未经规划许可或者违反规划许可规定建设的建筑物或构筑物。对于违章建筑的责任归属,中国的法律规定是明确的。首先,建设者即违章建筑的所有者或管理者通常要承担主要责任,因为他们是直接进行非法建设的行为人。其次,如果设计、施工等单位明知是违章建筑仍进行设计或施工,他们也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此外,如果政府部门在监管中存在失职,也可能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
相关法条:
1. 《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规定:“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2. 《建筑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建筑施工企业转让、出借资质证书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对因该项承揽工程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造成的损失,建筑施工企业与使用本企业名义的单位或者个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3. 《行政许可法》第八十条规定:“行政机关应当依法加强对行政许可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对违反行政许可规定的行为依法予以处理。”
4. 《公务员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公务员执行公务时,认为上级的决定或者命令有错误的,可以向上级提出改正或者撤销该决定或者命令的意见;上级不改变该决定或者命令,或者要求立即执行的,公务员应当执行该决定或者命令,执行的后果由上级负责,公务员不承担责任;但是,公务员执行明显违法的决定或者命令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综上,违章建筑的责任归属主要包括建设者、设计和施工单位以及可能的监管部门,具体责任根据具体情况和法律法规来确定。
房屋定金是否可以退还,关键在于判断哪一方违反了合同约定。在签订合同时,双方应明确定金的处理规则,以避免后续产生纠纷。如有争议,建议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以便更好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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