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别人担保,银行卡里的钱被法院划走了,怎么办?
人
发表于 2021-07-01 11:47
向TA提问第一、我们要注意这个借款人的这个信誉和偿还能力,我们在借款的时候要审查这一方面。第二、这个要有书面的一个借款合同或者借条。第三、这一个最好是通过银行转账,这一个有一个转账的一个凭证。第四、如果是比较大额的这一个借款的,应当是找有这一个履行能力的人做这一个债务的一个担保,借款人要约定好这个用途,而且用途是合法。第五、这个借款的利率应当合理合法,要满足我们国家的这个关于审理民间借贷的司法解释的一个规定,利率一般在年的24。第六、就是注意注明这个还款的期限,而且大家要注意了,要在还款期限届满的三年内,或者说他最后一期还款的这个期限的三年内要主张这一个权利,因为这个涉及到诉讼时效的一个问题。
法律依据《关于进一步贯彻“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工作原则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发表于 2021-07-01 12:37
向TA提问作为担保人,如果被债权人起诉的,要根据具体的案情来确定如何进行答辩的抗辩,主要可以考虑从担保是否有效、是否已经过担保责任承担期限、是否应该承担担保责任、应如何承担担保责任等方面来进行。担保责任分为一般保证责任和连带保证责任,如果当事人承担的是一般保证责任,可以主张先诉抗辩权,债权人需要先向债务人主张债权,如果是连带保证责任,债务人到期不履行债务,保证人就需要承担保证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第二十条
发表于 2021-07-01 13:00
向TA提问根据担保法规定,保证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两种。若是一般保证,债权人只能通过诉讼途径向债务人先行追偿。只有当债务人财产被执行后仍有不足部分,才由担保人继续承担还款责任。而如果是连带责任,当债务人没有能力还款时,债权人可要求担保人履行债务。相比之下,连带责任保证,对于担保人来说无疑风险更大。
法律依据《担保法》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十八条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六条、第六百八十七条、第六百八十八条
同省律师
同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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