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国内最大it职业教育机构、上市公司北大青鸟集团发生了一起高管之间的举报案。副总裁举报总裁助理侵占31万元“驻外补贴”。令人称奇的是,总裁助理被举报职务侵占的“驻外补贴”最初是获得了该副总裁批准同意的。
近日,广西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开庭审理了此案。此前,案件一审时,北大青鸟前总裁助理陈世锋因4项指控涉款41万余元,被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以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八个月。
庭审中,围绕这31万元“驻外补贴”到底属于职务侵占还是发放程序上的瑕疵,控辩双方展开了激烈辩论。
副总裁举报:
总裁助理侵占31万“驻外补贴”
2002年,北大青鸟控股公司北大教育投资有限公司与广西荣和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共同设立北京大学南宁附属实验学校。时任北大青鸟总裁助理的陈世锋受集团委派赴南宁就任,于2006年6月至2009年1月担任该校校长。北大青鸟集团副总裁李明春担任北大南宁学校董事长。
据陈世锋说,2006年,年近40岁的他还无子女,老父亲年事已高也需要照顾,真不愿外派南宁。青鸟集团总裁许振东与陈世锋面谈时称考虑诸多因素,同意增加其工资性驻外补助。2006年6月23日,李明春对每月工资性补助经过书面批示:自学校董事会任命陈世锋为校长之日起,陈本人有关南宁学校的所有费用开支由南宁学校报销;给予陈校长工资性补助每月10000元,自董事会任命为校长之日起执行。关于此1万元的工资性补贴,陈世锋还以文件形式请青鸟集团总裁许振东给予批示,许振东书面签署“同意”。2007年3月29日,南宁学校人力资源部与财务部共同行文请校董事长李明春批示“关于陈世锋校长工资问题的报告”,明确驻外的标准为每月1万元。李明春于次日签批同意。
2009年,青鸟集团人事变动时,北大南宁学校对于陈世锋每月领取的1万元产生质疑。2009年6月24日,李明春到南宁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报案称,陈世锋以虚列工资表的方式,从北大南宁学校多领工资35万余元,涉嫌职务侵占。2010年9月,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检察院将陈世锋诉至法院,指控陈在2006年6月至2008年12月在任北大南宁学校校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