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律师事务所籍女子邓会蓉在丈夫谭周彬因贩卖毒品被判处死刑后,不引以为鉴,竟“妻承夫业”,伙同情人疯狂贩卖、运输冰毒近1000克。8月2日,浙江省温州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贩卖、运输毒品罪判处被告人邓会蓉死刑。
2008年11月29日,谭周彬从四川省成都市通过客车托运近3000克冰毒至温州市贩卖,并于同年12月4日凌晨从温州客运中心提取毒品后返回其暂住处时落入法网。2009年5月,谭周彬被温州中院判处死刑。后邓会蓉在阅读谭周彬寄来的书信时,发现谭均在“二”字上面画圈,便推测谭周彬暗指其二姐夫刘吉生也在温州贩毒,遂联系刘吉生商谈毒品交易生意。
2010年9月份,邓会蓉伙同其情人李勇与刘吉生约定在温州市交易冰毒1000克。同年10月11日,邓会蓉、李勇在四川省成都市从“阿强”处购得990.4克冰毒后,乘坐客车携带毒品至温州市,并于次日13时许来到温州市鹿城区葡萄棚住宅区刘吉生的租住处,将990.4克冰毒卖给刘吉生时被当场抓获。此外,公安人员还在刘吉生的租住处查获其他毒品。
在法庭上,邓会蓉听完公诉人宣读起诉书后,声泪俱下,辩称自己是为了给丈夫争取立功线索才“以身试法”,但不能提供任何证据佐证;后在辩论阶段,邓又辩解自己家中尚有两个幼子,因经济所迫才贩毒。法官发现邓会蓉有关犯罪目的和动机的陈述前后矛盾,遂让其解释原因,邓会蓉当庭无言以对。
法院认为,被告人邓会蓉、李勇违反国家毒品管理法规,为牟利向被告人刘吉生贩卖、运输甲基苯丙胺毒品,数量大,其行为均已构成贩卖、运输毒品罪;被告人刘吉生为贩卖而购买甲基苯丙胺毒品,数量大,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其中,被告人刘吉生、邓会蓉均属罪行极其严重,社会危害极大,遂均判处死刑。被告人李勇被判处无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