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开办openv网站经营视频点播服务,非法获取高额广告收益。北京赛金传媒技术有限公司及该公司6名高管日前因涉嫌侵犯著作权罪被诉至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经鉴定,此案涉及到的侵权影视剧数量共计5000余部,公司非法获取广告利益2000余万元。
2006年4月,集视频点播、视频搜索、电视视频网络化、视频展示和互动分享等互联网视频应用为一体的openv网站正式上线,在短短两年的时间内,网站日浏览量就已经突破了1000万次。通过这一中文电视网络服务平台,用户可以收看到多达578个频道、3000多套中文电视节目。但是,根据公诉机关朝阳区检察院的指控,openv网站上提供视频点播服务的共计5000余部影视剧均未经过相关著作权人的许可,该公司因此非法获取广告利益2000余万元。
检察机关认为,北京赛金传媒公司以营利为目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电影、电视作品,公司的董事长陈海涛、副总裁杨明、主管郝宪强、首席运行官刘研以及两位编辑共6人,作为公司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应该承担刑事责任,应以侵犯著作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