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6月,章子怡起诉博讯新闻网在美国的母公司China Free Press及记者孟维参诽谤。之前博讯新闻网曾报道章子怡涉嫌与高官、 富商存在不正当性交易并获利7亿人民币,之后多家媒体转载了这一新闻,并称之为“陪睡门”。
去年被曝靠“陪睡”高官赚进7亿人民币后,章子怡委托律师起跨国诉讼。历时一年多,这起跨国明星诽谤案件终有结论:洛杉矶时间2013年12月14日,被诉网站刊登道歉声明。此前有媒体称该官司已庭下和解,章子怡也对此严正辟谣。
在该事件中,章子怡请了香港律师和美国律师分别在两地提起诉讼。一般情况下,国人是否可以请本国律师在境外提起诉讼?聘请境外律师参与诉讼,当事人需要注意哪些问题?《法制晚报》记者就此采访了有丰富经验的国际诉讼律师郝俊波。
详细解读
律师分工细 宜综合挑选
郝俊波律师表示,从章子怡获胜来看,选择好的律师是胜诉的基础,但选择律师是专业性很强的技术问题,最好是由熟悉的中国律师代为选择境外律师。
律师的执业是有地域性的,在美国,由于每个州的法律都不同,所以选择律师更复杂。首先需要确定起诉地点,如果确定了,就可以选择在该州执业的律师。
另外美国律师专业分工很细,所以需要选择在相关领域有很多成功案例的律师。因此选择好的外国律师是技术性比较强的工作,很多中国客户会委托自己的中国律师以专业的眼光挑选合适的外国律师。
此外,如果原告是中国公民,以后在诉讼中很可能涉及原告所在国即中国的法律,因此会需要中国律师出具相关的中国法律意见,所以选择一个中外律师的合作团队会更有利。
境外诉讼 经济纠纷较常见
郝俊波律师称,一般情况下,被告在国外的,就可以在国外起诉,因为目前大部分国家还不承认中国法院的判决。
根据目前代理的案件,郝俊波律师认为,目前我国公民在境外提起诉讼的案件,比较常见的是经济纠纷,例如将货物出口到外国后收不到货款、中国公民在外国遇到空难等人身伤害案件。最近几年比较多的是中国投资者投资美国上市公司特别是中国概念股的证券欺诈集体诉讼案件。
郝俊波律师认为,娱乐圈有些诉讼比较无聊,可能是以炒作为目的,但章子怡这个名誉侵权案从法律和现实角度看还是比较有意义的,以法律手段捍卫自己的声誉比任何辩解都更有力、彰显自信。
对外媒报道不满
能否起诉看内容
在中国的一些重大事件、重大政策上,一些境外媒体习惯按它们的价值取向解读,为了达到自己的政治目的,甚至不惜对中国境内发生的一些敏感事件恶意曲解、误导舆论。
对于这些媒体缺乏根据甚至是非不分的新闻报道,从中国民间到官方都有过一些回应和回击,但从法律层面上对它们进行起诉的情况不太多。
对此,郝俊波律师认为,国际上一般比较尊重记者的新闻报道自由,不过所有的人都多少会从自己的价值观出发来看问题,媒体当然也不例外。只要事实是准确的,表达观点是每个人的自由,起诉别人的观点在法律上是没有依据的。
不过任何人都没有歪曲或虚构事实的自由,如果有媒体这样做,不仅是违法的,还违背了记者的基本职业道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