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年过花甲的乡镇小学体育教师,在不到1年时间里先后猥亵了20名一年级的女学生。昨日,韶关市曲江区法院一审以猥亵儿童罪判处这名体育老师潘启新有期徒刑6年6个月。
经查明,被告人潘启新现年61岁,其在曲江区某小学担任一年级的体育老师。2012年9月1日至2013年5月13日期间,其在给学生上体育课时,利用学生在操场排队、课间做游戏、玩耍或下雨天在室内上体育课之机,在该校操场围墙边的树荫下、体育室器材室门口、教学楼下的树荫处以及教室内,多次用手触摸了20名该校一年级女学生的阴部或臀部。其中3名女生经妇科检查,诊断为外阴炎。
曲江区法院一审判决认为,潘启新身为人民教师,为寻求刺激,利用课堂教学或课间休息之机,在公众场所多次触摸多名未满十四周岁女童身体隐私部位,对被害人进行猥亵,严重损害了女童的身心健康,造成极坏的社会影响,应从重处罚,遂作出如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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