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4年,年仅18岁的河南姑娘郜艳敏在石家庄火车站被人贩子拐骗,转手以2700元的价格出卖到河北曲阳县下岸村。在饱经屈辱、暴力与绝望后,她选择了接受现实,并成为当地村里的代课老师。一个偶然的因素让郜艳敏成为媒体关注对象,引来不同声音。人们对这一事件表达的同情、愤怒与谴责,但是这份关爱也让原本平静的郜艳敏一家再次陷入了舆论的漩涡。(2015年7月31日《 人民日报 》)
“最美乡村教师”郜艳敏的事迹被媒体报道后,她的身世也再次进入公众的视野,她不仅痛苦的经历被再次拽起,更让他们原本平静的生活也受到了影响。笔者觉得,对于当年伤害郜艳敏的人,法律不能姑息,必须要严惩,这不仅是清算这些人给郜艳敏和他们的家庭带来的伤害,更是社会对于保护妇女和儿童合法权益的正义彰显。当然这更是律必须对源自人心的正义呼唤而做出积极的回应。
但是,法律严惩人贩子,我们的网民就没有必须再对于郜艳敏过度深挖,毕竟时过境迁,媒体也好,爱心人士也好,你们过度的“挖”对于郜艳敏和她的家人更是一种二次伤害,郜艳敏和他的丈夫,都是当年的受害人,相信20年来的这段人生经历他们本已经用最大的努力慢慢地将“沟壑”填平了,因为时间也是医治创伤的最好良药。郜艳敏努力工作,为山区的教育事业也做出了很大的贡献,她的家庭,虽然不是大富大贵,但是也儿女双全,和睦和谐。这种结果,也算是不幸中的万幸,他们夫妻共同努力得来。
如今随着媒体的曝光,在舆论场中,假如我们对郜艳敏的过度关注,或者是对她的苦难秉持彻彻底底清算的态度,可能围观者的愿望是满足了,但是“挖”的结果是再次撕裂原来的伤口,痛苦会更大。因此,法律必须对源自人心的正义呼唤做出回应,笔者不质疑其出发点,但是请考虑正义有时候也该以善良为基础,以仁慈为圆心,尤其对于郜艳敏这样的家庭,更应该如此。
所以,我们要正视郜艳敏的苦难与不幸,但是更要学会站在受害者角度考虑问题,不能虚拟一个至高的道德立场,借他人的不幸消费苦难,这同样是最大的不道德,不理性、不人道。我们不能为了彰显自己的站位辩得热火朝天,却忽略人家现在的生存状况,更不能凭借着人道主义的舆论再去过度研读。所以,笔者呼吁,纵然你有一千个理由去接近郜艳敏,还是请你三思而后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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