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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中师大职工公款报销礼品费被处分

律师事务所 2016-01-04    人已阅读
导读:湖北省纪委3日通报了两起违规收送礼品礼金问题典型案例。其中,湖北一局长因使用公款给上级部门相关人员送礼
  湖北省纪委3日通报了两起违规收送礼品礼金问题典型案例。其中,湖北一局长因使用公款给上级部门相关人员送礼金被处分,华中师范大学办公室一副主任因公款报销礼品费被处分。

  据通报,2014年7月至2015年2月,宜昌市西陵区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蔡奇志和区民政局其他工作人员先后5次用公款给上级部门相关人员送礼金23000元。2015年7月28日,西陵区纪委给予蔡奇志党内警告处分。

  此外,经查,2014年2月18日和3月24日华中师范大学办公室副主任吴海涛用公款报销礼品费共计27239.11元。2015年12月9日,华中师范大学党委给予吴海涛党内警告处分,并责令其退回违纪报销费用。

  湖北省纪委强调,通报一批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典型问题,旨在向广大党员干部传递湖北省委、省纪委对“四风”问题一寸不让、动辄则咎、严肃执纪问责的强烈信号。广大党员干部应坚决做到“知敬畏,明底线,守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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