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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用闺蜜手机给自己转5000元 涉嫌盗窃罪被批捕

律师事务所 2016-01-14    人已阅读
导读:18岁的犯罪嫌疑人王某偷拿闺蜜的手机,通过微信转账的方式窃取闺蜜人民币5000元。近日,王某因涉嫌盗窃罪被顺
  18岁的犯罪嫌疑人王某偷拿闺蜜的手机,通过微信转账的方式窃取闺蜜人民币5000元。近日,王某因涉嫌盗窃罪被顺义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

  该案承办人介绍,18岁的女生小阮是舞蹈学院的学生,在一次演出中结识了发型师王某,二人兴趣相投,很快便成了“闺蜜”。

  去年10月28日凌晨,小阮演出结束后随闺蜜一同回暂住处休息。早晨醒来后,小阮发现手机不见了。这时王某走进房间,手里正拿着她的手机。王某解释说有人要租房,就用小阮的手机出去拍了几张照片。出于对王某的信任,小阮并未在意。当天中午,小阮收到银行短信提醒,银行卡被转出5000元。通过查看微信钱包交易记录,小阮发现银行卡里的钱转账给了闺蜜王某。小阮立即报警,民警了解情况后对王某进行了讯问。王某对偷用小阮的手机给自己微信转账一事供认不讳。

  王某供述,此前,她曾用小阮的手机给其拍照,因此知道了开机密码。案发当天上午,她拿到小阮的手机后,打开微信进入微信钱包。利用之前偷窥到的小阮银行卡号和身份证号码,王某修改了微信支付密码,用微信转账的方式将小阮银行卡内的5000元人民币转给了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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