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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禁摩限电,能否“带着温度落地”?

律师事务所 2016-04-08    人已阅读
导读:深圳“史上最严”禁摩限电行动,迎来公众质疑粗暴执法等舆情。深圳市交警局于5日召开发布会,为公众一一释疑
  深圳“史上最严”禁摩限电行动,迎来公众质疑粗暴执法等舆情。深圳市交警局于5日召开发布会,为公众一一释疑解惑,宣传通过“禁摩限电”支持快递业发展的理念。其意可嘉,但此等和民生相关的改革,城市治理者为何不能“把管理关口前移一公里”,在行动推出前,先和社会、公众充分商量,提前推出增加电动自行车的配额等措施,以取得社会各个环节的尽力配合?深圳禁摩限电引发的城市治理现代化话题值得探讨。

  其实,深圳提出禁摩限电的理由正当而且充分。近年来随着电动自行车的激增,国内城市普遍面临交通出行无序、交通事故多发的现象。在深圳街头,无视交通规则、飞驰而过的载客、拉货电动车让不少市民深受其害。据披露,去年深圳涉摩涉电交通死亡人数114人,占交通事故死亡总人数的24.77%,伤亡率明显高于其他交通事故。虽说师出有名,但基于目前国内现状和民生的现实需求,这场轰轰烈烈的禁摩限电行动仍难逃运动式执法的尴尬。一旦执法有所松懈,查禁力度减弱,电动车又将“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

  这是因为,深圳乃至国内其他城市的电动车整治措施,均存在法规先天不足的缺陷。时至今日,各地查处电动车依据的仍是1999年那个过时的标准。按照“40公斤以下、时速20公里以下”的标准,几乎所有上路的电动自行车都将被列入机动车范畴。这也意味着,大多数电动自行车将不符合上路要求。相关管理法规严重滞后,给各地的道路管理与执法造成巨大压力。许多地方查处违规电动车要么虎头蛇尾,要么罚款了事,原因就在于此。因而,深圳或难以独辟蹊径,在缺乏法规支持前提下探索出一条新的可行路径。

  更重要的是,国内城市道路出行的现实状况,也使得对电动车的执法难逃无疾而终的命运。并不是大多数百姓的收入买得起养得起小轿车,就是买得起小轿车的人也因为“堵不起”而有电动车的需求。正因此,有多数市民出行都离不开电动车,并且快递行业、送水等行业的“最后一公里”也依赖于电动摩托车等交通工具。既然摩电车有着如此广大的“群众基础”,当地执法部门掀起这场禁摩限电行动,是否过于忽视当地民众的日常民生需求?这样强硬执法手段,又是否过于激烈、粗暴?如果大多数依赖电动车解决出行难题的人都是违法违规者,这场整治行动,又怎么可能持续下去?硬要推行,岂不会人为的制造出矛盾对立?

  此外,从绿色出行的角度,电动车在替代机动车出行、减轻道路交通负担方面,也具有很大贡献。当前,国家大力推进绿色能源电动汽车,为此投入大力财政资金进行基础设施建设。各地对购买电动汽车的不仅一律开绿灯,而且还给予财政补贴。为什么同样是绿色能源,同样是电动车一族,电动自行车、电动三轮车就要被歧视,甚至被打压?如果说电动三轮车生产没有相关国家行业标准,目前的上路行驶均属非法拼装、改装机动车,无法取得牌照,那也不能把管理缺陷的板子都打到百姓身上,难道就不能出台新规定,比如要求电动车一律上牌、购买保险上路?市场监管部分难道就不能加大对非法生产、改装、销售电动三轮车行为的监管力度,以免出现“生产合法、销售合法,使用不合法”的怪圈等等?

  诚如深圳市交警局指挥处处长刘晓定所言,“任何行业的发展不能以牺牲公共利益、公共秩序、公共安全为前提。”摩托车、电单车非法运营、不遵守道路交通安全违法的行为必须查处、打击、治理,但这也不意味着就要粗暴地对电动车等一禁了之,那百姓的正当合理出行需求如何解决?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提出改革的评价新标准:“把是否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是否给人民群众带来实实在在的获得感,作为改革成效的评价标准。”“让老百姓过上好日子是我们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总而言之,深圳“禁摩限电”行动先要从健全与理顺法规入手,做到“名正言顺”;更应提高政府自身管理与服务水平,多关照现实需求,多听取民众意见,顺势而为,才能让初衷良好的改革真正“带着温度落地”。

  不光是深圳一地,其他地方在规范电动车、整顿道路交通秩序的时候,都应进一步提升现代治理意识,“把管理关口前移一公里”,充分考虑现实民情,多和民众商量,柔性施政,少按照管理者单方面的意愿采取激进手段强行推进,才能避免陷入“千夫所指”的懒政或粗暴执法的舆论旋涡,才能增强改革的人民性,“让人民群众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
(编辑:不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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