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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路怒哥”变道遭追尾 掉头逆行猛撞六车

律师事务所 2016-08-05    人已阅读
导读:8月3日上午,深圳交警官方微博转发一段视频,并询问:对“怒路症”你想说什么?视频中,一辆白色大众轿车突然

  8月3日上午,深圳交警官方微博转发一段视频,并询问:对“怒路症”你想说什么?视频中,一辆白色大众轿车突然加速变道截停一辆小车。随后,司机下车,跃上后车,脚踢前挡风玻璃。又回到车内掉头,反复6次冲撞后车,其中一次是意图撞向下车的后车司机。

 

  据了解,该视频发生于7月28日下午,事发地为中山市小榄镇民安南路与工业大道红绿灯交会处。据小榄交警大队吴警官称,追尾可认定为交通事故,但故意掉头撞车属故意犯罪,因而当场就让联安派出所带走当事人。中山市公安局小榄分局梁警官称,事发后,双方达成调解,写了协议书给联安派出所民警,派出所因此未立案处理。据悉,涉事粤S(东莞车牌)轿车由于逆行,被交警罚200元扣3分。

 

  8月3日中午,深圳交警官方微博再次转发同一内容视频,并强调:必须追刑。一时,引起众多网友的评论。截至今晨0时30分,该条转发微博的评论区下有超过400条网友评论。

 

  据媒体报道,中山市公安交警部门3日下午已经对双方进行约谈,目前正加紧追究此事。

 

  轿车被追尾,车主掉头逆行冲撞后车

 

  网上流传的视频共有3分32秒,为涉事后车行车记录仪所记录,在网上引起巨大关注,并引发网友讨论。

 

  视频显示,一辆牌照为“粤S48XXX”的白色大众轿车在路口突然加速,楔入左车道并急停,导致后车追尾。大众轿车被撞后,司机随即下车,一步跃上后车车头,脚踢前挡风玻璃。在画外音可以听到后车司机惊慌地问:“你要干嘛呀?!你要干嘛呀?!”然后是双方肢体冲突的声音。

 

  随后“粤S·48XXX”司机回到车上,在路口掉头,打着双闪逆行重重冲撞后车。在一分钟左右的时间里,大众轿车反复冲撞了五次。后车司机也下车,右手挥一根长形棒状物打在大众轿车引擎盖上,大众车再一次倒车、加油,撞向站在车侧的后车司机,结果撞在后车左侧车头。

 

  肇事双方达成和解,派出所未立案

 

  据媒体报道,8月2日上午,中山公安交警部门针对此事发布通报。通报称,7月28日下午,赵某驾驶小轿车在小榄镇民安南路与工业大道红绿灯路口违规变道时,与左侧车道行驶的一辆小轿车发生轻微刮擦,随后下车跳上被撞车辆的车头与司机争执、理论,之后又驾驶车辆从路口掉头逆行,故意反复碰撞对方车辆,导致双方车辆严重损坏。

 

  中山市小榄镇官方微信公众号“小榄发布”也介绍称,小榄交警大队接到报警后赶到现场处理。据了解,赵某和彭某分别来自四川和安徽,都是生意人,他们都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表示不打不相识,互不追究。小榄交警大队已将案情通报至镇公安分局相关部门,并将视调查情况再作进一步处理。

 

  “小榄发布”对此事定性是:“肇事后一名当事人因‘路怒症’,故意掉头再撞对方轿车”。“小榄发布”还解释说,“路怒症”是阵发性的暴怒症,是极端情绪化的表现。汽车就像一个铁盒子,本身空间狭小,很容易积压情绪,如果再加上被堵在路上或者有人挑衅,所有不良情绪就可能瞬间引爆。

 

  中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小榄大队吴警官介绍说,双方车辆不小心追尾可以认定为交通事故,但随后故意掉头撞车明显属于故意犯罪,因此事发当场就通知给相关公安部门,当事人被带到中山市公安局小榄分局联安派出所。

 

  中山公安局小榄分局梁警官则称,事发后,双方在等待民警处理前已达成和解,写了协议书给联安派出所民警,派出所因此并未立案处理,双方离开派出所。他还称,经询问交警部门后,对方告知目前还在处理,有一方还未到交警部门接受处理。据悉,涉事的粤S轿车由于逆行,被交警罚200元扣3分。

 

  当地交警还提醒广大驾驶员,开车出行应保持平和心态,切忌“路怒症”,万一发生交通事故要冷静处理,不能争一时之气,做出过激行为。

 

  律师:民警执法流程存瑕疵,如是刑事案件应立案

 

  有媒体报道,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王甫认为,上述情况中,交警处理得当,但派出所民警的执法流程存在瑕疵,未完全尽到义务。他解释,尽管当事人和解,但警方应当履行初查程序:“初查这是不是刑事案件,是的话立案,后面怎么处置,什么结果,可以根据当事人的态度变化。另外就是提醒义务,警方应该告诉当事人,这可能涉嫌故意毁坏财物或伤人,构成刑事案件,提醒他们是否进行车辆损失价格鉴定和人员伤情鉴定,如果告知了,人家放弃或者拒绝也不能强制”。

 

  王甫说,司法实践中因当事人和解,去公安机关撤案,以及最终检察机关不起诉的案例也很常见,“因为刑罚不是最终目的,本质上还是为了调整社会秩序,说到底还是人和人的关系。”此外,他分析称,从视频来看,两名车主发生冲突期间扰乱了公众秩序,但尚未对公众安全造成严重影响,也达不到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认定标准,所以警方未立案也不算行政不作为。

 

  “路怒”时开车发生车祸几率是正常开车的10倍

 

  据报道,情绪对驾车安全究竟有多大影响?美国弗吉尼亚理工大学一项最新研究显示,生气时开车、沮丧时开车或陷入“路怒”比开车时打手机更危险,出车祸的几率约是开车打手机的5倍,是正常开车的9.8倍。

 

  研究人员在超过3500辆车中安装隐蔽摄像头、麦克风和传感器,在至多两年中记录下车主的每次驾车行为,分析什么是导致车祸的主要原因。车主年龄在16到98岁之间。研究期间,这些车行驶总里程约为5632.6万公里,共发生905起严重车祸。统计显示,这些车祸多数因司机误操作或分心所致,而机械故障和爆胎极为罕见。隐蔽摄像头的记录显示,司机情绪对驾车行为影响相当大,被评估为开车时生气、沮丧、焦虑或哭泣的司机,发生车祸的几率提高了10倍。

 

  网友有话说

 

  网友“小猪乖乖”

 

  这已经不是普通的交通事故,是涉嫌故意伤害罪。

 

  网友“aliloveperach”

 

  故意伤害、寻衅滋事、危害公共安全,总有一块适合白色大众(车主)。

 

  网友“JM”

 

  这个不能互不追究了事,警察应该严惩不贷才对!

 

  网友“火羽烈焰”

 

  白色轿车行为明显涉嫌危险驾驶啊!

 

(编辑:文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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